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的区别是哲学中特别是在认识论和形上学中的基本思想。经过几个世纪来,无数哲学家的工作为这种区别提供了不同的理解。从根本上讲,如果某事依赖于一个心智(如偏见、感知、情感、意见、想像或意识经验),那么它就是主观的。如果一个主张即使在不考虑意识存在的情况下也能得到确认,那么它可以被称为客观的。
主观性是指依赖于个人的感知与解释,而客观性则是可以独立于个体意识的事物。
这两个概念的理解随着哲学家间不同的解释而演变,迄今为止,许多哲学家探索了这两者之间的复杂性。例如,某些思想家认为客观性是一种幻觉,根本不存在,或是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存在着一种光谱,中间有灰色地带,或是从20世纪开始发展的跨主观性概念。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的区别往往与意识、行为、人格、心灵哲学、语言哲学、现实、真相及沟通等议题相关,例如叙事沟通和新闻报导。
主观性和客观性的根源是“主体”和“客体”这两个哲学术语,分别指的是观察者与被观察的事物。主观性这个词源于“主体”在哲学上的含义,意指拥有独特意识经验的个体,如视角、感受、信念和欲望,或是(有意识地)对其他实体施加作用或支配。
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认为几何学是他理想主义哲学的条件,这种哲学关注于普遍真理。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反对索非斯特的相对主义,主张正义在其概念结构上是数学的,伦理因此是一项精确且客观的事业,拥有公正的真理与正确标准,如同几何学。柏拉图对道德概念的严谨数学处理,为后来的西方道德客观主义奠定了基调。
在柏拉图的观点中,他的对比使得主观意见与客观实体的分岐成为关键,并且成为后来哲学家探索现实、真相和存在问题的依据。他将意见视为属于感性变数的范畴,而非固定、永恒且可知的东西。柏拉图的客观性定义在他的认识论和形上学中均有所体现,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后来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
在西方哲学中,主观性的概念被认为起源于欧洲启蒙时代思想家如笛卡尔与康德,甚至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灵魂的研究。主观性常常被视为边缘于其他哲学概念之旁,如怀疑主义、个人及个性,以及存在主义。重要的思想家如笛卡尔、洛克、康德、黑格尔、基尔凯迦、胡塞尔、福柯、德利达、纳格尔及萨特等,均在此领域有深入的探索与讨论。
在哲学讨论中,主观性常常引发的问题有:人是否能逃脱自身人类存在的主观性?
福柯和德利达拒绝主观性,转向建构主义,而萨特则延续笛卡尔的思想,强调现象学中的主观性。萨特认为,即使在物质力量的影响下,个体的自我仍然是一种超越存在,在他的作品《存在与虚无》中,他关于“为他人而存在”的论点引发了关于主观与客观人的的深刻思考。
基尔凯迦等哲学家把主观性的一种概念化放在宗教的脉络之中。人们的宗教信仰往往因人而异,但每个人都相信自己的信仰是真理。对于笛卡尔和萨特而言,主观性是取决于意识的,因此,因为宗教信仰需要有能够信仰的意识的存在,所以它必然是主观的。这与被纯粹逻辑或硬科学证明的客观事实形成对比,后者不依赖于人的感知,因此被视为客观的。
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讨论仍在持续,当下的哲学对话涉及何为真实,何为主观的成分,以及完全脱离主观性将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不仅是哲学家们的思考主题,更对我们理解自身存在和对周遭世界的感知有着深远的影响。人类是否可能完全超越自身的主观视角,并以完全客观的态度理解现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