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改编是一种将完整的文学作品或故事内容转换为电影的创作过程。通常被视为衍生作品的一种,但根据学者罗伯特·史丹姆的观点,电影改编其实是一个对话过程。最常见的改编来源是小说,但其他各类型的作品,包括非虚构文学(如新闻报导)、自传、漫画、剧本、历史资料乃至其他电影,也常常成为电影的根源。从早期的十九世纪欧洲起,这种多样化的改编已然成为电影创作的普遍实践。
电影导演在创作改编作品时,通常会比重拍更有创作自由。
1924年,埃里希·冯·史道海姆试图字面改编法兰克·诺里斯的小说《麦克特克》为电影《贪婪》。最终这部电影长达9个半小时,却因制片厂的要求削减至4小时,最终又在没有史道海姆参与的情况下,缩减至约两小时,导致影片的结构变得难以理解。由此可见,在技术要求与时间限制下,删减几乎成为改编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某些案例中,电影改编同时也会插入场景或创造新的角色,特别是在小说组成的文学系列中。例如,威廉·J·肯尼迪的普利策奖作品《铁草莓》中的妓女海伦在电影中被扩充为重要角色,以吸引更广泛的女性观众。
电影改编的过程不仅仅是翻译,还是批评与重构的艺术。
有几部知名的改编作品展示了大胆的创新,例如罗兰·乔菲的《红字》中将赛斯特与牧师的关系大幅强化,显示了改编过程的创造性和挑战性。查理·卡夫曼的《改编》则成为对电影改编本质的讽刺和评论,展示了改编不仅是文学的改编,还涉及到创意的重塑。
在电影改编中,音效与音乐的选择亦相当重要。音效在文学作品中可以暗示或明确出现,但在改编过程中,导演与音乐创作者必须仔细选择,以影响叙事的解释。同时,原创音乐的创作也成为重要的改编过程。例如,在《暮光之城》中,角色爱德华与贝拉所听的音乐成为了情节的一部分,而《2BR02B: To Be or Naught to Be》则选择放弃原文中的音乐,强调了改编的独立性。
舞台剧常常成为电影改编的主要来源。许多莎士比亚的作品,如《哈姆雷特》和《罗密欧与朱丽叶》,已被改编为电影。这些改编作品往往兼具原著的精神,并且在视觉与音景上添加新元素。
电影和电视剧的界限有时会变得模糊,许多知名的电视剧都曾被改编成为电影。而从电视衍生的电影,无疑开拓了更宽广的叙事空间,超越了小萤幕的限制。
在许多电影奖项中,改编剧本奖的设立突显了对改编作品的重视。改编的电影在获得肯定的同时,也常常引发对原著的讨论和探索。
当前电影改编的范畴不仅包括文学、音乐、戏剧及电视剧,还扩展到漫画及电子游戏等多元文化领域。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意的合作与调整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经由这种改编过程,影像不再只是纯粹的叙述,而是传达了更深层次的文化意义与情感。而这过程所包裹的创新与挑战,是否会影响到未来的艺术作品创作方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