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围内,婚姻的法律地位和相关权利义务因地而异。每个国家的婚姻法规定最低婚龄,并且通常对男孩和女孩的婚龄规定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一些差异源于文化、宗教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158个国家对女性的最低婚龄规定为18岁,然而在146个国家,女孩在获得父母或其他权威机构的同意后,年龄可低于18岁结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男性的法律规定却大不相同,180个国家将18岁作为无需同意的最低婚龄。尽管如此,在105个国家,男孩在父母或权威机构的同意下也可以在未满18岁的情况下结婚,甚至在23个国家,低于15岁的男孩也能够结婚。
这些规定显示了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男女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如何不平等的。在某些文化中,女方婚姻的法律地位经常受到限制,甚至存在迫婚的情况。 《民法典》中某些国家的法律条文,如伊朗《民法典》第1105条,明确指出“在夫妻之间,作为家庭的负责人的地位是丈夫的专有权利。”这样的规定在当今社会中仍然对女性的权益形成了挑战。
在某些地方,对结婚的期望包括生育的义务。例如,在加纳北部,支付婚嫁费用表明女性有责任生育;而使用避孕措施的女性则面临威胁和胁迫的风险。
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许多国家在20世纪进行了法律改革,促进了婚姻中的性别平等。例如,瑞士在1985年通过了公投,保证女性在婚姻中拥有与男性平等的法律地位,这些改革于1988年生效。法国在1965年改革不再要求已婚女性获得丈夫的许可才能工作,而在1985年则取消了丈夫独有的管理子女财产的权利。
尽管如此,许多国家仍然保留着男方在婚姻中拥有更高权利的传统。在拉丁美洲和某些西方国家,随着无过错离婚的法律逐渐被接受,婚姻的解散变得更加容易。然而,对于在某些国家中被安排的婚姻形式,正式解散婚姻可能会因家庭之间已经交换的财产而变得非常复杂。
在一些非洲地区,支付的嫁妆使得女性被视为属于丈夫及其家庭。若她想要离婚,丈夫可能会要求退回已支付的嫁妆,而女方的家庭则常常无法或不愿意支付回撤费用。
此外,社会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影响也进一步复杂化了配偶之间的关系,导致了对婚内角色的期望及其实践的不同。许多文化中,结婚并不是个人选择,而是一个家庭或社群的集体决策,特别是在传统的安排婚姻或强迫婚姻的情况下。
目前,许多国家对于婚姻的获得方式依然充满争议,包括自由恋爱、安排婚姻和强迫婚姻。而强迫婚姻在部分法域中被视为无效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迫使他人结婚在一些国家已被视为刑事罪,这显示出婚姻法律不仅涉及个体的选择,也涉及法律的执行与社会的道德标准。
随着全球对性别平等的重视,最低婚龄的差异是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逐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