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也被称为精神疾病或心理健康状况,是一种行为或心理模式,它往往会导致显著的痛苦或个人功能的障碍。这种障碍通常表现为个体在认知、情感调节或行为方面的临床显著扰动,尤其体现在社会环境中。
「精神障碍的症状可能是单一的事件,也可能是持续的,或是复发和缓解的。」
世界上存在许多不同类型的精神障碍,这些障碍的征状和标志因具体障碍而异。这些障碍的根源往往不明,研究者综合了多个领域的发现,探讨这些障碍的潜在原因,包括大脑的特定区域或功能。精神障碍一般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进行诊断或评估,通常使用各种方法,如心理测试、观察和提问等。
「文化与宗教信仰以及社会规范,应在诊断过程中考虑在内。」
精神障碍的服务通常基于精神病院、门诊诊所或社区中,提供的治疗方案包括心理治疗或精神科药物。除了专业的治疗之外,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会介入、同伴支持和自助也是有效的选择。在某些少数情况下,可能会进行强制性拘留或治疗。预防计画已显示能有效减少抑郁症的发生。
根据2019年的统计,全球常见的精神障碍包括抑郁症,约影响2.64亿人;痴呆症影响约5000万人;双相情感障碍影响4500万;以及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影响约2000万人。此外,神经发展障碍亦为常见,其中包括注意力缺陷过动症(ADHD)、自闭症光谱障碍(ASD)和智力障碍等,显示出高发病率的趋势。
「精神障碍的污名与歧视往往会加重相关的痛苦与残疾,并导致社会运动,尝试增加理解并挑战社会排斥。」
精神障碍的定义和分类是研究者们和服务提供者、以及面临诊断的人们所关心的主要议题。一般来说,对精神状态进行分类为障碍,需考虑其是否导致功能障碍。多数国际临床文件使用“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的术语,而“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亦为常见用法。需要指出的是,使用“精神”一词并不意味着它与大脑或身体的分离。
「符合DSM-IV(1994年出版)的精神障碍的定义为一种心理综合征或模式,伴随着痛苦的症状、功能障碍、死亡风险增加或显著的自主性损失。」
随着美国精神医学协会(APA)在2013年重新定义精神障碍的概念,精神障碍被描述为「一种表现为个体认知、情感调节或行为上的临床性扰动,反映出心理、生物或发展过程中的功能障碍。」而国际疾病分类(ICD-11)的最终草案则包含了一个非常类似的定义。
精神障碍可大致划分为几种主要类型:焦虑障碍、情绪障碍、精神病障碍、人格障碍、神经发展障碍、饮食障碍和睡眠障碍等。
焦虑障碍是一种焦虑或恐惧的状态,通常会干扰正常的功能。常见的焦虑障碍类型包括特定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社交焦虑症、惊恐障碍、广场恐惧症、强迫症和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情绪障碍涉及异常的情绪状态,如重度抑郁(临床抑郁)、持续性抑郁(心境恶劣)以及双相情感障碍等。
人格障碍被定义为个体在不同情境和时间中的思想和行为特征异常刚性及不适应。此类障碍分为多类,包括偏执型、分裂型、边缘型等。
神经发展障碍一般出现于儿童时期,影响中央神经系统,如注意缺陷过动症(ADHD)、自闭症和智力障碍等。
饮食障碍是一种与食物和身体形象之间的不健康关系相关的严重心理健康状态,包括厌食症和暴食症等。
睡眠障碍与正常睡眠模式的干扰有关,包括失眠、嗜睡症和睡眠呼吸暂停等。
尽管社会对精神障碍的认识日渐增加,这些问题依然广泛存在,且常常伴随着污名与误解。如何增进我们对精神障碍的理解,使其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