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理学家大卫·哈维与爱德华·W·索亚的研究中,空间正义不仅仅是社会正义的延伸,它还深入探讨了地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决策如何影响社会中每个人的生活。自1970年代以来,这一概念在批判性地理学的发展背景下逐渐崭露头角。
空间正义是一个多维的概念,涵盖了分配问题与决策过程的重要性,两者在社会生活中交织影响。
根据多位著名正义哲学家的研究,如约翰·罗尔斯与艾莉丝·玛丽昂·杨,空间正义的辩论往往集中于两个对立的方向:一方面是再分配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决策过程中的公平。第一组方法关注于空间或社会空间的物质需求分布,就业机会、医疗保健的获取和良好空气品质的平等分布都是重要的考量。
在贫困、歧视或政治限制(如种族隔离法)造成的困境中,获得空间正义至关重要。
即使是在自由发展的国家,许多地区的获取也受到限制。地理学家唐·米切尔指出,曾是公共土地的广泛私有化便是空间不公的一个常见范例。在分配正义的话语中,对于物质和非物质资源,甚至社会地位的获取,都能反映出社会的公平性。
另一种理解空间正义的方法是专注于决策过程:这种方法还涉及空间的代表性问题、地方或其他身份问题以及社会实践。例如,当关注于少数群体时,能够深入探讨他们的空间实践,并调查这些实践是如何被不同的代理人管理和体会的,这可能揭示出一种普遍主义所忽视的压迫或歧视的形式。
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莉兹·奥布古提出了这一想法,认为成功的空间正义规划需要设计者「邀请那些没有席位的人一起合作,并将他们视为共设计者」。
环境正义是一个相关概念,起源于1970年代的北美城市。它批评了污染与自然灾害在少数族裔社区中的集中现象,这种现象被倡导者视为一种种族歧视的表现。这进一步显示出,空间正义与环境正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后者的议题更具社会学及伦理考量。
在今天的城市转型及规划中,实现空间正义的挑战仍然存在,这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辩论,还需要具体的行动来改变现状。
我们是否能够建立一个每个人都能公平获得生命资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