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女性权利的观察中,美国标榜自己的法律体系与性别平等,然而,事实上,这一国家至今未签署联合国《消除对女性歧视公约》 (CEDAW)。这种现象引发了人们的深思,即使女性的法律地位似乎与男性相等,但国内的多重因素却使得立法进展缓慢,阻碍了女性权益的进一步保障。
美国曾在国际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草拟CEDAW的过程中,但在实际行动上却没有加入其他国家的行列。
在美国的早期历史,女性往往被视为家庭主妇,社会地位较低。然而,20世纪的转变使得女性的角色得以激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劳动力的短缺促使许多女性走出家庭,进入职场。随着1960年代和1970年代女性解放运动的兴起,对女性权益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尽管美国参与了CEDAW的草拟,但至今未正式签署,使其在国际上成为仅有的七个未签署此公约的国家之一,包括伊朗和南苏丹等国。这不仅反映出对女性权益的忽视,也突显出美国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矛盾。
至2020年1月,共有38个州对平等权修正案(ERA)投票通过,然而目前的法律状态却依然不明。初始有些州虽然通过了修正案,后来却撤回了注册,导致法律不统一并在法院制度中被忽略。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的定义,美国仍存在儿童婚姻现象,尤其是一些州允许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结婚。这引发了对于儿童权益和女性自主权的深刻讨论。
自1965年以来,避孕在全国范围内合法,而1973年以来,堕胎的合法性虽然得到保障,但最近随着法院在《Dobbs对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的裁决,令堕胎权再次受到挑战,让各州根据自己的法律进行管辖,这对女性的身体自主权造成了巨大影响。
美国历史上从未有女性担任总统一职,2021年,乔·拜登当选后,卡马拉·哈里斯成为首位女性副总统。
众议院自1917年首次选出女性代表尚不足百年,时至2021年,众议院当中有119名女性议员,显示女性在政治上的代表性仍有提升空间。
美国最高法院历来女性法官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目前拥有四名女性大法官,但女性在法律领域的平等仍然必须面对多重挑战。
根据2019年1月的调查,40%的30岁以下女性表示希望离开美国,这是否反映出她们对于国内女性权利现状的不满呢?
虽然美国在性别平等的名义上走在前列,但在法律的具体落实上,却面对着种种挑战。从未签署CEDAW到对ERA的推进僵局,再到女性在政府中的代表性,这些议题都迫切需要深入探讨。在全球女性权益持续进步的背景下,为何美国仍然在某些重要领域落后于他国?是否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一法律体系及其文化根基,让女性的权益不再只是法律文本中的空谈,而是真正的实施与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