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是刑法的审判过程。虽然各个法域的刑事程序大相径庭,但一般来说,这一过程始于正式的刑事指控,当事人可能在保释下自由身,或被监禁,最后则导致被告被定罪或无罪释放。刑事诉讼的形式可分为审问制或对抗制。 –
目前在许多民主制度和法治国家,刑事程序将举证责任放在检方身上,亦即检方需证明被告有罪,无法以合理怀疑为由为被告辩护,这一原则被称为无罪推定。 –
这一无罪推定的原则在多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例如,在欧洲人权公约第六条下,46个欧洲理事会成员国均需遵守此原则。在实践中,各国对待此原则的方式却存在差异。 –
每位被告均享有多项基本权利,这包括被告有权知晓其被逮捕或被控的罪名,并且有权在被逮捕后的合理时间内出庭。此外,许多司法管辖区还允许被告有权获得法律顾问,对于没有足够经济实力的被告,公共法律援助也将提供法律服务。 –
英美法系国家对刑事与民事程序的区别十分明确。以英国为例,刑事法庭可对被定罪的被告处以罚金,甚至需负担检方的法律费用,然而通常不会向受害者支付任何赔偿。受害者需在民事诉讼中追求其赔偿要求。相对于此,在如法国和义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犯罪受害者可以在刑事法庭获得赔偿。 –
在刑事案件中,控方必须以「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来证明被告的罪行,而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提供的证据仅须符合「优势证明」的标准。 –
刑事和民事程序之间的有些明显区别,使得在不同法系中受害者的权利得到不同的保障。虽然某些法律体系允许私人起诉,但通常刑事行动由国家提起,而民事行动则由个人展开。在英美法带来的情境下,提起刑事诉讼的通常是检方,而民事诉讼的原告则是个体。 –
在美国的刑事案件中,对某位名为桑切斯的女性所提起的指控可被称为「美国对桑切斯」,而在英国则会表述为「R.对桑切斯」。显然,各国对于案件的命名方式有所不同,而这也反映了法律制度的特点。 –
重要的一点在于,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一定在民事诉讼中可被接受,反之亦然,这意味着即使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者被宣告无罪,受害者仍须在民事法庭上证明自己的案子。 –
大多数的民法法系国家遵循审问制,法官需积极调查诉讼的事实和证据。而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则主持在对抗制下的审判,双方律师各自准备案件论点,提交法庭裁决。这些不同的法律行为形式对于被告的权利保障各有各的见解,对于那些认为自己无辜的人,这些程序的差异无疑对他们的命运产生深刻的影响。 –
在这种情况下,究竟该如何平衡法律保护与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