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列为保护建筑(listed buildings)是那些被认为具有特别的建筑或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该享有特殊的保护。根据英国的法律,这些建筑由不同的机构进行保护:英格兰由Historic England负责,苏格兰由Historic Environment Scotland负责,威尔士由Cadw负责,而北爱尔兰则由社区部的历史环境部门负责。通过这种方式,英国保护其文化遗产,并避免这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遭到不当更改或被拆毁。
一座列为保护的建筑,一旦被认定为有特殊价值的建筑,任何拆除、扩建或改建的行为都必须获得当地规划当局的许可。
尽管在1882年的《古老纪念建筑保护法》中已经对一些“古老纪念”进行了保护,但在其后的很多年里,对拥有占用建筑的业主施加的限制仍旧受到抵触。二战期间,德国空军的大规模轰炸导致英国一大批具有建筑价值的古老建筑受到严重损坏,由此让英国政府意识到择优保护建筑的必要性。因此,数百名建筑师和保护古迹组织的成员展开了一场不同寻常的计划,试图列出这些受到威胁的建筑。
设定为遗产的过程被称为“指定(designation)”。这是指根据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标准,将具历史、考古、建筑或艺术价值的资产进行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建筑都能被认定为“列为保护”的建筑,但是即使是没有正式列为保护的建筑,如果被认为有遗产意义,仍然可以在规划过程中受到重视。
列为保护的建筑往往代表着特定的建筑风格和历史,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文化与艺术成就。
愿望被列为保护的建筑必须具备某些资格,这些资格包括年龄、稀有程度、建筑的美学价值等。历史英格兰组织已建立了二十个建筑类别的指导,帮助评估哪些建筑应该被列为保护建筑。当前的法律制度中,建筑物可被分为三个等级:
在英格兰,如果某个建筑希望被考虑列入保护名单,必须向国务卿提交申请。每一个申请都由历史英格兰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建议。之后,国务卿将决定是否将该建筑列为保护建筑。这一过程易于透明化和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内部对于列为保护建筑的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旨在简化相关过程,以便更好地保护那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资产。虽然一些文件及法案已提出,但仍有部分提案未能成功通过,因此业界对于保护建筑的未来仍旧充满期待。
一座建筑的价值不单在于其外观,更在于其承载的历史和故事。
随着社会的演进,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愈发被人们重视。列为保护的建筑不仅能够保护人类的宝贵历史,还能激励未来的建设与文化交流。那么,如何更好地平衡保护和发展的需求,让这些历史建筑在当今社会中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