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財產的保護和修復工作專注於對各類文化財產(有形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照顧,包括藝術品、建築、考古遺址以及博物館的收藏品。這些保護活動可包括預防性保護、檢查、記錄、研究、處理和教育。保護工作與保護科學、策展人及登記員等領域密切相關。
文化財產的保護涉及“採用任何有效的方法,使該財產保持盡可能接近其原始狀態,並能持續越長越好。”
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可追溯到修復工作,這些工作的範疇現已擴大至包括其他廣泛的文化和歷史作品。文化遺產的保護可以視為一種道德的管理方式,並可大致劃分為可移動文化財產的保護與修復和不可移動文化財產的保護與修復。
常見的保護原則包括:最少干預、適當的材料與可逆方法,以及對所有工作進行全面的記錄。保護專家在決定合適的保護策略時,必須考慮利益相關者的觀點、價值、藝術家的意圖,以及材料的物質需求。意大利藝評家切薩雷·布蘭迪在其《修復理論》中,將修復描述為“對藝術作品在其物質形式及其歷史與美學雙重性進行評價的系統性過程,以便讓其傳承給未來。”
有些人認為,歐洲的文化遺產保護傳統始於1565年對西斯廷禮拜堂壁畫的修復,但更古老的例子還包括卡西奧多魯斯的工作。
文化遺產的保護有著悠久的歷史,最初其目的是為了修復並修補物品以便繼續使用及美觀享受。直到20世紀早期,藝術家通常被請來修復受損的藝術品。然而,在19世紀,科學與藝術的領域開始越來越緊密地交織在一起,米迦勒·法拉第等科學家開始研究環境對藝術品的損害影響。
“在文化遺產的保護和修復過程中,使用科學方法觀察物品的組成部分及其狀態至關重要。”
英國於1877年成立的古建築保護協會,被認為是將保護與修復草擬成理論框架的首次組織努力。威廉·莫里斯和菲利普·韋布兩位創始人深受約翰·拉斯金的著作影響。在同一時期,法國也出現了類似的運動,由著名的中世紀建築修復專家尤金·維奧雷-勒-杜克主導。
當前的保護實踐中,預防性保護至關重要,許多文化作品對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和光照)相當敏感。這些作品必須在受到控制的環境中保護,以降低損害的風險。以水彩畫為例,通常需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以防顏料褪色。
直面保護和修復問題的專業人員會依照道德標準進行實踐,這包括記錄所有干預的過程以及選擇恰當的修復材料,力求保護文化遺產的完整性與意義。
“保護思想中,常常強調的原則是干預的可逆性。”
對於近年的道德問題,尤其是可持續性的考量,已逐漸成為焦點。社群內普遍認識到,“保護人工製品的過程不得以環境受到不當影響為代價”這一觀點獲得廣泛認同。
在當今社會,各種文化遺產的保護與修復工作依然面臨許多挑戰。隨著科技不斷進步,如何將傳統工藝與現代技術相結合,並在道德規範上持續提升,將成為未來重要的探討議題。
在這方面,不妨思考一個問題:在當代快速變遷的社會中,我們究竟應如何平衡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當前需求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