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23年,兩位科學家,約翰尼斯·尼古拉斯·布朗斯特和托馬斯·馬丁·洛瑞,獨立地提出了布朗斯特-洛瑞理論,這一理論揭示了酸和鹼的基本行為。這一理論的核心概念是,當酸和鹼相互反應時,酸會形成其共軛鹼,而鹼則會形成其共軛酸,這一切都是通過質子(氫陽離子,H+)的交換來實現的。此理論不僅擴展了之前的阿瑞尼烏斯理論,還為化學反應提供了一種新的視角。
根據阿瑞尼烏斯理論,酸被定義為在水溶液中解離以產生H+的物質,而鹼則被定義為解離以產生OH−的物質。然而,布朗斯特和洛瑞對此提出了更通用的定義:
在布朗斯特-洛瑞理論中,酸和鹼是根據它們相互反應的方式來定義的。
這一理論的表達方式可以通過平衡方程式來說明:
酸 + 鹼 ⇌ 共軛鹼 + 共軛酸
例如,對於酸HA,這一過程可以被簡化為:
HA + B ⇌ A− + HB+
在這個反應中,酸HA是一個質子供體,它失去一個質子變成共軛鹼A−;而鹼B則是質子接收者,通過接收質子變成共軛酸HB+。重要的是,這個反應是可逆的,這意味著反應可以向雙方進行,形成動態平衡。
考慮以下酸鹼反應:
CH3COOH + H2O ⇌ CH3COO− + H3O+
在這個例子中,醋酸(CH3COOH)作為酸,向水(H2O)供給質子,形成其共軛鹼乙酸根離子(CH3COO−)。水在此反應中則充當鹼,接受醋酸提供的質子,生成水合氫離子(H3O+)。
布朗斯特-洛瑞理論中一個關鍵的觀點是,酸與鹼的關係是相對的。水就是一個兩性物質,因為它可以同時作為酸或鹼。在上述反應中,一個水分子接受質子轉變為H3O+,而另一個水分子則失去質子轉變為OH−。這種特性使得許多物質在不同環境中可以同時展現不同的性質。
在非水溶液中,氫離子(或水合氫離子)在水中表現為布朗斯特-洛瑞酸,而氫氧根離子在水中則是鹼。然而,在液氨中亦存在類似的行為:
NH3 + NH3 ⇌ NH4+ + NH2−
這表明,氨的形式可在液氨環境中轉變成氨銨離子,類似於水中的水合氫離子的行為。
同樣在1923年,G.N.路易斯提出了一種替代性的酸鹼反應理論,基於電子結構的描述。路易斯理論定義了能夠向路易斯酸提供電子對的路易斯鹼,並能夠接受電子對的路易斯酸。這一理論提供了對布朗斯特-洛瑞分類的補充解釋,強調了電子轉移的重要性。
路易斯的理論展示了酸和鹼如何形成相互作用,並進一步豐富了我們對酸鹼反應的理解。
布朗斯特-洛瑞和路易斯理論雖然出發點不同,但都成功地闡述了酸鹼之間的本質關係,並可融合使用。這引發了我們對於酸和鹼的本質是否僅限於化學反應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