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基地是指由軍隊或其相關部門直接擁有和管理的設施,其主要任務是為軍事設備和人員提供庇護,並促進訓練和操作。這樣的基地通常為一個或多個單位提供住宿,但同時也可作為指揮中心、訓練場或驗證場地。
大多數軍事基地依賴外部支持進行運作,但某些複雜基地能夠在被圍攻的情況下獨立生存,提供食物、飲用水以及其他必需品。
在美國,軍事基地被視為聯邦財產,並受聯邦法律的管轄。居住在軍事基地的平民(如軍官的家屬)通常受基地所處州的民事和刑事法律的約束。軍事基地的大小各異,從小型前哨站到容納高達100,000人的軍事城市都有。
軍事基地的名稱通常指與該基地活動類型相關的內容,並保留軍事部門的傳統命名法。基地的名稱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基地、海軍基地等。
根據不同的背景,軍事基地可以指任何永久性設施,這些設施容納了國家的武裝力量,或甚至是組織的準軍事力量,如警察、民兵或國民警衛隊。永久性軍事基地例如英國的HMNB Portsmouth、 美國的Naval Air Station Whidbey Island,或德國的Ramstein Air Base。
非永久性軍事基地如前沿作戰基地(FOB)、物流基地(Log base)和火基地(FB)等,這些設施通常集中大規模的軍事物資,以支持軍事後勤。
大多數軍事基地對公眾限制進入,通常只有經授權的人員(軍事人員、其家屬或經授權的平民)可以進入。此外,軍事基地通常會設有各類設施,以供軍事人員使用,例如住房、郵局和餐飲設施等。在美國的軍事設施中,家庭、道德、福利和休閒(FMWR)計畫提供各種設施,例如健身中心、圖書館、高爾夫球場及社區服務中心等。
海外軍事基地是指位於其武裝力量主體國境以外的軍事基地,通常基於與宿主國的條約而建立。這些基地常常成為軍事文化的新興內涵,因為基地中的軍事子女通常在宿主國出生或成長,卻對其軍隊的本國情況有著遙遠的認知。
在18世紀和19世紀,英國皇家工兵部隊主要負責在英國及其帝國內建立軍事基地。在1792年,首席工兵被指示為國會準備駐軍建造預算,之後出現了專責建設的部門。自1840年代至1860年代,皇家工兵受到監督的駐軍建設遍及英國各地,許多重要的駐軍基地如阿爾德肖特、朴茨茅斯和倫敦等地都是在這段期間建設的。
軍事基地的多樣性與它們的文化意義相輔相成,不同國家的基地各具特色,並承擔著訓練和作戰的核心任務。探討軍事基地的未來,或許我們應該思考,科技進步是否會重塑軍事基地的運作方式與存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