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紀,對於「原住民」的理解變得越來越重要。然而,不同的國際組織、學者和原住民團體對於這一詞彙的定義卻各有不同,導致原住民的定義十分模糊且多樣化。
「原住民族的定義並不僅僅依賴於歷史背景,也跟文化差異、自我認同和土地關係息息相關。」
一般而言,「原住民」被視為在某個地域內自然生長的社會與文化群體。他們通常擁有特定的民族文化特徵,並與該地域的土地和自然資源有著深厚的歷史聯繫。根據統計,全球的原住民人口估計在2.5億到6億之間,遍布各大洲。
「統計顯示全球原住民族群體的多樣性超過5,000個,這是人類文化的寶貴遺產。」
眾所周知,原住民族群在其所在的國家或地區內往往是少數群體,並且經歷過其他群體,尤其是非原住民族的文化所帶來的壓迫與歧視。這種歷史的、社會的背景構成了許多原住民族的認同感。雖然許多原住民族遭受過殖民地的侵略,但原住民的身份並不僅由西方殖民化決定。
除了自我認同外,許多原住民族的獨特權利也在國際法中得到了明確的界定。例如,1989年的《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明確規定了原住民族的權利,包括對發展、土地、教育和健康的權利,並保障他們的習慣法。
「聯合國於2007年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進一步確認了原住民族的自我決定權和文化保護權。」
原住民族面臨各種威脅,包括自主權的喪失、經濟狀況的惡化、語言和文化遺產的消逝,以及對傳統資源的無法進入。在21世紀,原住民族團體和倡導者強調了對他們各項權利的違反,尤其在全球化背景下,原住民族的存在經常遭到忽視。
在文化上,「原住民」一詞最早由歐洲人用來區分美洲的原住民族和奴役的非洲人。隨著時間推進,這一詞語的使用逐漸演變,尤其是在1970年代。當時,這一詞語被用來聯結跨國界的被殖民民族的經驗與議題。
「在1970年代,'原住民族'的說法開始被用來描述在國際和國內立法中創造的法律類別。」
有研究指出,許多國際機構尚未對「原住民族」達成統一的定義。聯合國秘書處的一項報告指出:「在'原住民族'概念中,當今的普遍觀點是單一的定義並不是必要的,因為這樣的定義無論是過於寬泛或過於狹窄,對某些社會有意義,但對其他社會卻未必成立。」
過去幾十年來,隨著各國社會運動的興起,對原住民族的認識更趨多元化。許多原住民族力量逐漸在國際上發聲,推進保護文化遺產和權利的法規。不同的國際組織如世銀和全球非政府組織等,均開始研究、討論原住民族的概念與其在人權保護中的地位。
「世銀指出,原住民族是有著深厚的聯繫於其土地與自然資源的社會文化群體。」
同時,許多學者也針對原住民族的定義進行了廣泛討論,指出這一名詞存在的模糊性。另外,學者James Anaya所提出的「原住民是前侵略者居民的後裔」定義也在學術界引起了熱烈的討論。
最後,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國家對原住民的定義持保留態度,甚至不承認原住民族群的存在。例如在一些國家,已識別的少數民族可能會被重新分類為「山地部落」、「國家少數民族」等,這使得全球原住民族的有效識別愈發困難。
隨著全球化的腳步加快,各國之間的文化互動更為頻繁,原住民族在這一過程中的地位和特徵又將如何被重新理解與定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