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種族理論(CRT)是一個專注於種族和族裔的社會概念、社會和政治法律以及大眾媒體之間關係的學術領域。該理論認為,種族主義是系統性的,不僅僅基於個人的偏見。CRT強調的“批判”並不是指責或指責個體,而是一種學術引用,源自批判理論。這一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是交疊性,即不同形式的不平等和身份如何因種族、階級、性別和殘疾的相互連結而受到影響。
學者認為種族是一種社會建構,並無生物基礎。
批判種族理論將種族不平等視為美國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問題,而不僅僅是個別事件的結果。根據此理論,種族的差異化成果源於複雜、變化且往往微妙的社會和制度動態,而非由個體的顯性和有意的偏見所驅動。CRT學者還指出,美國法律的社會和法律建構方式旨在促進白人的利益,對有色人種造成損害。
批判種族理論最早起源於美國的民權後時代,當時1960年代的民權法規正在被削弱,學校再次出現種族隔離。即使在通過法律實現平等後,種族不平等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CRT學者開始重新檢視並擴展關於階級、經濟結構和法律的批判法律研究理論。
Gary Peller曾說:“批判種族理論和傳統的法律觀察模式完全不同,它關注的是結構性和制度性的不平等。”
CRT的重要概念之一是交疊性,這是由法律學者金伯莉·克倫肖所提出的。她指出,不同的身份交織在一起,形成了各自的經驗和需求,影響了我們對於社會不平等的理解。批判種族理論直面的是,種族主義並不是一個罕見的事件,而是美國社會的一個常態。
批判種族理論在1970年代於美國發展起來,涉及的學者包括德瑞克·貝爾、基爾·哈里斯和巴特·歷史等。這些學者的作品從多個面的角度探討種族不平等的根源以及法律制度是如何扮演著強化這種不平等的角色。
批判種族理論認為,種族的定義不應該是固定的,而是隨時間和歷史背景而變化的。學者通過展開交叉性分析,尋求深入理解不同社會群體的需求和狀況。
貝爾在其著作中提到:“種族平等是無法實現的幻影,種族主義在美國是永久的。”
自2020年以來,美國保守派立法者試圖禁止或限制在小學和中學中教導批判種族理論,以及在聯邦機構內進行相關的培訓。這些反對者宣稱批判種族理論是錯誤的、反美的、抹黑白人、推廣激進左派的思想,並宣稱其在洗腦孩子。
然而,批判種族理論的支持者指出,這些反對者對其基本理念的誤解和誇大,背後的實際目的是廣泛地壓制對於種族主義、平等和社會正義的討論。他們認為,這場爭議其實反映出美國社會在面對種族不平等的基本認識上的深層次問題。
學者們強調,批判種族理論的核心在於揭示種族的結構性問題,而非單純的對個體的批評。
在這場持續的辯論中,批判種族理論不僅限於學術界,它的影響已經遍及到各個層面,包括教育、媒體、公共政策和社會運動。許多社會事件的發生,如“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進一步使人們關注種族問題的迫切性。
批判種族理論的演變展現了美國社會在種族不平等待遇上的長期不可見但深層的結構性挑戰。面對持續的種族不平等,我們需要重新思考法律、社會和政治的結構性問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究竟能否達成一個真正公平的社會,這又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