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飛機是用於進行偵查的航空器,主要由軍事力量和政府機構操作,執行各種任務,包括情報蒐集、海洋巡邏、戰場及空域監視、觀察(例如:炮兵標定)及執法等。這些飛機通常配備有限的防禦武器,如無需高性能或隱形特性,且可能是已改裝的民用飛機。在歷史上,監視飛機還包括懸停氣球(如 TARS)和無人飛行器(UAV)。
在軍事背景下,監視和偵查的概念有時被混用。然而,監視側重於實時監控變化中的情況,而偵查則是捕捉靜態畫面進行分析。
法國是最早在戰場上使用氫氣球進行偵查的國家。1790年代初,法國部署了一個可容納兩名士兵的氫氣球,其中一名士兵使用望遠鏡觀察,另一名則向地面部隊傳遞信息。這些氣球從未越過敵方防線,而是用於本方陣營的高空監視。例如在1794年的弗勒呂斯之戰中,法國的氣象部隊氣球L'Entreprenant觀察奧地利軍隊,並將信息以便條的方式丟到地面供法軍收集。
隨著技術的發展,無人機的應用不僅限於軍事用途,它們逐漸被用於保護環境,監測非法捕獵及追蹤野生動物。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Rumpler Taube成為早期監視飛機之一。這種航空器的透明翼使得地面觀察者很難發現。而最初的航空器多數被用於偵查任務,飛行員利用拍攝的照片來跟蹤敵方部隊的移動,這些照片最終被用來理解敵方的編隊並製作地圖。
戰前,英國設計並飛行了兩架Fleet Shadower飛行器,然而隨著1940年代空中雷達的引入,這些飛機漸漸變得過時。伴隨著輕型飛機的使用,英國皇家火炮部隊在二戰中利用它進行炮兵標定。
在冷戰時期,間諜飛行的競爭加劇,調查艱難的問題使美國決策者成立了國家偵察辦公室。為了進一步發展淺綫型偵察任務,美軍研發了可以在70000英尺高空飛行的U2偵察機,並於1962年通過拍攝照片發現古巴的導彈,激發了古巴導彈危機。
在全球反恐戰爭中,美軍開發了多種手段來對抗監視飛機的用途。
海洋監視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船長和飛行員的目擊。以美國海岸警衛隊的無人飛行系統為例,它們最終達成了減少人員風險並提高能力的目的。
美國執法機構越來越多地使用無人機。根據2023年8月的報告,無人監視飛行器被用於通用監視和證據收集。
無人機在多國的軍事應用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南中國海和烏克蘭戰爭中。
隨著技術的進步,商用飛機越來越能被改裝成監視飛機,這使得各類特殊任務的執行變得更加經濟有效。
無人機逐漸被用來進行保護自然的工作,例如森林覆蓋地圖制作、野生動物監測和打擊非法捕獵。
根據一項2014年的調查,民眾普遍對美國在中東的無人機打擊持反對意見。隨著愛德華·斯諾登事件後,民眾對政府尊重個人隱私及公民自由的關注與日俱增。
這一切的演變和應用,無論是在軍事還是平民領域,將無疑對我們的生活產生深遠影響,那麼,面對這樣迅速發展的監視技術,個人隱私應該如何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