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源自希臘語:εὐθανασία,意者「良好的死亡」)是指以人道方式殺死動物的行為,通常使用可注射藥物進行安樂死。進行安樂死的原因包括無法治愈的(特別是痛苦的)病症或疾病、缺乏資源繼續支持動物,或者進行實驗測試程序。安樂死的方法旨在使動物痛苦與困擾降到最低,並與動物屠宰及滅蟲等行為有所區別。
在馴化動物中,安樂死的討論常以「被安樂死」或「安眠」等委婉語來替代,以減輕語彙的傷害感。
安樂死方法大致可分為藥物法和物理法。可接受的藥物方法包括注射藥物與氣體,這些物質首先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再抑制心血管活動。物理安樂死的方法必須首先通過破壞中樞神經系統來造成意識的快速喪失。
靜脈麻醉的施用可迅速導致無意識、呼吸停止及心臟驟停,通常在30秒內發生。一些獸醫會使用兩階段的過程,首先使用鎮靜劑來使動物更加舒適,然後再進行安樂死。這種方式使得飼主有機會在動物仍存活的情況下向牠告別,而且能夠大大減少牠的自發性運動,降低飼主的情緒壓力。
對於大型動物來說,所需的巴比妥類藥物的用量對某些人來說被認為是不切實際,雖然這是在美國的標準做法。
氣體麻醉劑如異氟醚和七氟醚可用於非常小型動物的安樂死。動物將被放置在密閉的室內,並引入高濃度的麻醉氣體。死亡也可通過使用二氧化碳來實現,當動物因吸入麻醉劑而失去知覺時。對於野生動物,二氧化碳經常獨立使用,但其是否在單獨使用時造成困擾仍存在不同意見。
頸部脫臼,或捏斷脖子,這是一種較舊且不太常見的殺死小動物(如老鼠)的方法。如果執行得當,意在造成最小的痛苦,並且不需要成本或設備。然而,這需要執行者具備適當的技能,否則可能不會導致死亡,還會造成動物的嚴重痛苦。
當靜脈注射不可能時,可將安樂死藥物如戊巴比妥直接注入心臟腔室或體腔。根據州和聯邦法律,通過鉀鈉解質的注射被認為是最人道的方式。雖然腹腔注射完全可以接受,但可能需長達15分鐘才會發生作用。
對於大型動物,如馬、牛和鹿等,槍擊可作為安樂死方式之一。這種方法需在合適位置由技術精湛的工作人員執行,以確保動物迅速死亡。
動物安樂死的原因包括:
全國法律規定,對於在動物收容所安樂死的寵物,大多數州要求采用靜脈注射的方式。
在美國,大多數州對於在動物收容所安樂死的陪伴動物,要求採用靜脈注射法。許多飼主會選擇在安樂死後為其寵物進行火化或埋葬。除此之外,動物機構會選擇冷凍動物遺體並隨後送至當地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
面對上述所有情況,我們不禁要思考:在安樂死與自然死亡之間,我們是否能找到一個更合乎道德的平衡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