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射防護的領域,有一個重要的概念被稱為「有效劑量」。有效劑量是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所定義的劑量量,旨在衡量由於低劑量電離輻射對人體整體健康風險的影響。這個數字不僅包括不同組織的輻射劑量,還考慮了輻射類型與組織特性的相互作用。這種量化方式旨在幫助我們了解電離輻射潛在的健康風險,尤其是癌症和遺傳影響的風險。
有效劑量的意義在於它能夠將從各種來源(比如內部和外部輻射)獲得的不同組織劑量進行加總,最終產生一個整體的有效劑量值。
能量在電離輻射的作用下會被物質吸收,這就是「吸收劑量」的概念。雖然吸收劑量對於描述輻射的物理性質非常重要,但它並不充分反映生物學效應。因此,ICRP和國際輻射單位和測量委員會(ICRU)發展了「當量劑量」和「有效劑量」以評估永續的生物學影響。
計算有效劑量時,我們首先需要修正組織的吸收劑量,以考量輻射的類型。這可以用一個被稱為「輻射加權因子」的比例來計算。接著,我們必須再次根據不同組織進行校正,這時則使用「組織加權因子」。最後,各個組織的有效劑量總和便得到了整體的有效劑量。
有效劑量不僅是用於評估輻射風險的重要工具,也是放射防護中設定劑量極限的核心指標。
有效劑量的計算不僅適用於全身輻射,還特別重要於部分或不均勻照射的情境。因為不同的組織對於電離輻射的反應各異,ICRP為不同的組織和器官分配靈敏度因子,以便能夠計算出如果已知的照射區域進行部分照射下的輻射影響。
例如,當我們吸入或攝取放射性物質時,會導致內部劑量的產生。此時所用的劑量概念為「承諾有效劑量」,其計算涉及到承諾的器官或組織當量劑量及其適當的組織加權因子的乘積,且需要根據攝取後的時間進行加總。
承諾有效劑量通常用於評估從吸入、攝取或注射放射性物質所引發的風險。
ICRP的組織加權因子反映了特定組織與健康風險之間的關係。某些組織如骨髓的靈敏度特別高,因此其加權因子相對較大,而其他組織如硬骨表面則比較不靈敏,因此會被賦予較低的加權因子。
這些組織加權因子的選擇是根據生物效應的潛在風險所制定的。
有效劑量的概念最初是由Wolfgang Jacobi於1975年提出,並在1977年被納入ICRP的指導方針當中。隨著新的科學數據的出現,這些加權因子也經歷了幾次修訂,最後一次是在2007年。
在2015年ICRP的國際研討會上,有關「有效劑量作為風險相關的放射保護量」的討論引起了廣泛關注,並提出了未來可能淘汰當量劑量的提議。這將有助於消除不同劑量概念之間的混淆,並以吸收劑量(Gy)作為更合適的數量來限制眼睛、皮膚以及手腳的確定性影響。
有效劑量作為放射防護中的關鍵概念,不僅讓我們能夠評估和預測電離輻射的風險,同時也在實際應用中令保護措施更為具體化。然而,隨著科學的進步和新技術的出現,我們應如何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對有效劑量的計算與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