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女性的地位從該國的早期歷史、文化和社會規範中演變而來。在20世紀晚期,西班牙從佛朗哥主義時期(1939-1975)逐漸過渡到民主社會,當時女性權益受到嚴重限制,而在如今的社會,性別平等則成為基本原則。這樣的變化使得過去幾十年來,西班牙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有了顯著改善。根據2017年7月的數據,西班牙女性在人口中超過男性約90萬人,總數約2400萬。
在佛朗哥主義時期,社會價值觀明確限制了女性的就業機會,禁止離婚、避孕和墮胎。
隨著民主的回歸,女性的地位經歷了廣泛的變化。到了1970年代末,只有22%的成年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這一數字在1984年上升至33%。儘管如此,女性仍然佔總勞動力的不到三分之一。在一些重要的行業如銀行業,女性的比例更是接近十分之一。1977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當被詢問“女性的角色在家庭中”時,只有22%的西班牙年輕人同意這種觀點,與英國、意大利和法國相比有著更高的比例。
在佛朗哥時代,法律明確歧視已婚女性,妻子如無丈夫的同意,無法從事就業或擁有財產。
1975年,西班牙取消了 permiso marital(丈夫批准制度),1978年則取消了對通姦的法律限制,1981年離婚獲得合法化。這些改革大大改善了女性的法律地位,但不少觀察家認為女性獲得平等權利的鬥爭仍是漫長的,需在多個領域努力。直到1987年,西班牙最高法院才裁定,強姦受害者不必證明自己奮力反抗,這樣才能驗證她的指控。
佛朗哥時期,對女性的暴力行為普遍且被忽視,只有對丈夫和父親的懲罰較輕。
隨著佛朗哥政權的垮臺,西班牙在處理女性暴力問題上取得了諸多進展。1992年,最高法院裁定婚內性行為必須建立在同意的基礎上,這一案例被視為女性權益的重大進展。此外,2004年《綜合性別暴力保護措施法》的頒布進一步彰顯了對女性保護的法律力量。毫無疑問,西班牙社會在這些方面的進步為推動女性權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1941年西班牙禁止避孕,直到1978年法律才有所放寬。
墮胎在西班牙的法律歷程中經歷了不少波折,2010年實施了相對較為寬鬆的法律,墮胎在妊娠14周內可自由進行。儘管墮胎問題在西班牙仍然引起政治爭議,但隨著較好的緊急避孕方法引入,墮胎率逐漸下降。
當今西班牙的女性角色大幅提高,尤其是政治、勞動市場及公共領域方面。儘管新法律已經消除了各類歧視,許多人認為仍然存在著根深蒂固的男性主義文化,特別是在某些保守的社會階層中。根據報導,目前女性在公共部門的薪資仍比男性少了13%,在私營部門更達到19%。此外,媒體對女性的刻畫往往使她們呈現出傳統的家庭角色。
隨著西班牙社會的改變,家庭生活的組織也隨之演變,婚姻、家庭及生育觀念都發生了顯著變化。在這條不斷變化的道路上,女性權益的提升仍面臨諸多挑戰與討論,未來又將如何佔據這些議題的中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