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96年的倫敦,法官Patrick Colquhoun首次揭示了一個鮮為人知但關鍵的真相:偷竊的事件不僅僅是一個單獨的犯罪行為,而是與市場的存在密切相關。這一洞察力不僅改變了當時的法律觀念,甚至為日後的犯罪學研究奠定了基礎。市場的存在不僅讓小偷得以變現偷來的物品,更是影響了他們的犯罪動機。
Colquhoun指出,當小偷的資金用盡時,他們往往才會選擇再次犯罪。他以此為根據,鼓勵對專業倒賣者(fences)採取更嚴厲的法律制裁,以減少對偷竊行為的誘因。這一見解引發了後續學者的關注與研究,逐步形塑了市場減少方法(Market Reduction Approach, MRA)理論的雛形。
「小偷必須在一個安全且容易變現的市場中運作,否則他們就無法生存。」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思維得到了進一步發展。美國法律學者Jerome Hall將此理論深化,闡述了不同類型的倒賣者對於市場的影響,並形成了一個有關專業倒賣者、部分時間經營者及故意購買被偷物品者的類別體系。透過對這些市場動態的研究,學者們開始理解市場對於偷竊行為的潛在影響。
1995年,隨著Mike Sutton在《英國犯罪學期刊》發表的研究,MRA更是走向了一個新的高峰。此研究強調了如何透過減少偷竊物品的市場需求來降低犯罪率。1998年,英國內政部的報告更是系統性地探討了如何針對地方性的偷竊物品市場進行研究與打擊。
「如果我們能夠減少人們對被偷物品的需求,那麼犯罪的動機就會減少,這正是市場減少方法的核心。」
MRA理論後來在英國的多個地區得到了實踐。肯特郡警察部隊首度嘗試了「雷迪姆行動」(Operation Radium),這是一場針對偷竊物品市場的系統性攻擊措施。隨著此行動的實施,研究人員也開始對其成效進行評估,結果顯示,雖然MRA的理論基礎仍然存在問題,但在實際執行上卻面臨了諸多挑戰。
Sutton的MRA理論也被納入了當前的犯罪預防研究之中,特別是結合了情境犯罪預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與常規活動理論(Routine Activity Theory)。這些理論的融合幫助警察在源頭上減少偷竊行為,並提高對買賣遭竊物品的檢測風險。
「如果我們能夠讓買賣被竊物品的過程變得更加困難,那麼犯罪的整體風險也會隨之上升。」
隨著時間的推移,MRA的應用範圍逐漸擴展,不僅限於高消費品的偷竊市場,還延伸至文化遺產的非法貿易及瀕危物種的走私。這一點在新西蘭司法部的研究報告中得到了充分肯定,該報告指出了多個使用MRA減少財產犯罪的成功案例。
隨著MRA的持續發展與實踐,這一方法論的核心概念仍然保持著其有效性。它不僅使得執法部門在打擊下手容易的偷竊行為時更加有組織,更是在傳遞一個明確的信息:市場本身的運作對於犯罪行為的影響不容小覷。
現在的我們不禁思考:隨著科技的進步和市場的變化,MRA能否適應新的犯罪形態,進一步減少偷竊行為的發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