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政治體系中,民眾參與的形勢正迎來一股新潮流,這個潮流的名字就是「全國公民倡議」。
全國公民倡議是美國一項提議中的過程,旨在通過全國投票來請願聯邦層面的倡議。儘管一些美國州份已經有直接或間接倡議的制度,國家層面的倡議目前仍然不存在。這項提議最初是在2000年代由已故的邁克·格拉維爾參議員及民主基金會提出,這是一個非營利性的非政府組織。
全國公民倡議不會改變或廢除國會、總統或司法部門的權力,通過倡議制定的法律必須同樣能夠通過司法機構的檢驗。
這場運動旨在賦予美國人民制定法律的權利,並進一步承認人民在地方、州和聯邦層面的直接參與。倡議的支持者們認為,隨著美國社會的多元化,傳統的代議制政府已經無法充分代表廣大民眾的意志。
此外,他們強調,現行的選舉制度並未解決治理越來越異質化的人口問題,這些問題只能通過直接公民參與來解決。他們還提出,隨著科技的進步,所有美國人都能對影響其生活的政策和法律發表意見,顯示出更高的參與需求。
「技術進步使我們能夠縮小精英決策者與普通公民之間的鴻溝,而這恰恰是直接民主的核心所在。」
全國公民倡議希望通過創建一個獨立的選舉信託,來促進這項程序的實現。選舉信託的董事會將由50個州、哥倫比亞特區和美國領土中的受選公民組成,這一點顯示出該倡議的廣泛參與意圖。
這些提案的其中一個核心目的是通過對每一項倡議進行公眾聽證會來確保透明度,並促進公民之間的參與。每一位參與者無論是法案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將有機會表達他們的觀點,這不僅是對個人意見的尊重,也是對群體智慧的委託。
一項成功的國民倡議必須在兩次連續的選舉中獲得合格的支持,這樣的規定意味著任何重大變革都必須得到廣泛的共識。
隨著全國公民倡議的計劃逐漸成形,支持該倡議的知識份子和社會活動家如拉爾夫·內德、諾姆·喬姆斯基、霍華德·津等人,一同呼籲制定和推進直接民主的法律,使公民的聲音在政治決策中占有一席之地。
這一倡議的實行將可能促進政治透明度,提高公民的參與度,並且改變傳統政治結構如何與民眾對話。它的支持者堅信,這將是美國政治改革的重要步驟。
然而,這樣的變革能否真正實現,仍然面臨著來自於政治精英及傳統權力結構的阻力。在推動全民參與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思考:如何確保直接民主能夠真正反映出所有公民的意見,而不僅僅是某些特定群體的聲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