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的聯邦政府由三個不同的分支構成:執行、立法和司法,這些權力根據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憲法而賦予。憲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提供三個分支之間的分離和權力平衡,旨在防止政府重複過去的錯誤。憲法還包括聯邦政府和各州之間的權力劃分,以及保障國民的各種個人自由。
尼日利亞的政治在聯邦和總統制共和國以及代議制民主的框架下進行,總統擁有執行權。
尼日利亞的立法權由聯邦政府及其兩個立法機構——眾議院和參議院所掌握。立法機構負責制定法律,並充當政府執行部門的制衡機構。根據1999年憲法,尼日利亞國會是全國的最高立法機構,其法律制定權力在第1章第4節中概述。憲法第47-49節指出,“將設立一個國會(NASS)作為聯邦的立法機構,其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
憲法明確規定了執行部門的權力,這是總統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任尼日利亞總統博拉·蒂努布於2023年獲選,副總統則是卡希姆·謝蒂瑪。總統的執行權包括法律的執行,確保憲法和法律得到遵循。憲法第5(1)(b)條明確總統的執行權延伸至維護憲法條款、國會所通過的法律等。
總統的權力不僅限於在國內治理,還擔任尼日利亞武裝部隊的總指揮。
尼日利亞的執行部門由各聯邦部委組成,每個部委由總統任命的部長負責。每個部委都涉及不同範疇的政府服務,並根據任命的部長報告給總統。總統的任命必須獲得參議院的確認。這一制度促進了部門間的協調合作,為國家的治理提供了制度化的支持。
立法部門被認為是三個政府分支中最為重要的,因為國會是民主的象徵。根據1999年憲法的第4條,國會享有為聯邦的和平、秩序及良好治理制定法律的權力。國會的運作涉及眾多程序,從草擬法案到最終的總統簽署,每一步都體現了民主過程的透明性和負責性。
儘管尼日利亞的立法機構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但最近卻出現了濫用權力的情況。
立法者可能將其權力用作政治恐嚇工具,甚至促進個人金錢利益,這讓許多公眾對立法部門的信任降至冰點。此外,參議員的薪資水平在2018年達到每月2200美元,並附加每月37500美元的支出,這樣的高額報酬引發了民眾的不滿。
尼日利亞的司法系統由最高法院,上訴法院,高等法院以及其他初審法院組成。根據1999年憲法,最高法院負責最高的司法審判,其判決在所有法院中具有絕對效力。當今的首席司法官是阿里伍拉(Olukayode Ariwoola),其職責包括確保法律將國民基本權利的保護放在首位。
法治的維護以及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對於確保國內的穩定至關重要。
自1999年尼日利亞民主化以來,這個國家的政治景觀經歷了多次變革。雖然經歷了軍事政權的干預,但隨著政權逐漸轉向民主,選舉變得更加規範,社會運動也逐漸活躍。如今,許多國民通過社交媒體等平台表達他們的意見和訴求。
在反對暴力和腐敗的運動中,公眾逐漸意識到自己在政治過程中的權利和責任。這從某種意義上反映了對民主制度逐步恢復的期待。然而,依然存在著貴族階層與普通民眾之間的權力不平等,這使得尼日利亞的政治前景仍然充滿挑戰。
尼日利亞的民主化進程顯示出該國對於穩定與正義的渴望,但是否能夠真正實現全體公民的權利,依然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