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資訊化的社會中,「數位公民」這個詞常被賦予不同的意義。根據凱倫·莫斯伯格(Karen Mossberger)的定義,數位公民指的是「那些定期並有效地使用網路的人」。這意味著數位公民不僅是網路的使用者,更是利用資訊科技積極參與社會、政治和政府事務的個體。因此,數位公民的概念涵蓋了在網路上負責任地使用技術,遵循倫理規範,以促進積極的數位環境。
數位公民身份不僅僅是網路使用者的標籤,更是透過數位科技自我參與社會的一種實踐。
數位公民的核心原則包括以下幾點:
總體而言,數位公民是關於安全、道德和負責任地導航於網上世界,同時促進一個積極且包容的數位環境。
在數位時代的背景下,數位公民身份的內涵變得尤為重要,特別是在「算法社會」的脈絡中,數位公民身份的實踐更是關乎個體如何挑戰與調整他們在數據化社會中的地位。
在這個數據化的社會中,個體如何能夠挑戰、規避或調節他們的數據身分,成為關鍵的討論主題。
數位參與的類型多種多樣,數位公民的自我表現主要透過網路文章、社交媒體和在線新聞報導等方式進行。雖然數位公民的過程始於開設電子郵件帳號或使用社交平台,但其發展遠不止於此。根據英國社會學家托馬斯·漢弗萊·馬歇爾(Thomas Humphrey Marshall)的觀點,公民身份的主要框架包括自由主義、共和主義和信賴層級,數位公民在此框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能夠促進經濟機會的平等並提升政治參與感。
數位公民身份的發展可以劃分為資訊傳播和公民審議兩個主要階段。在資訊傳播階段,靜態和動態資訊的散播各有其特性。靜態資訊傳播多依賴於政府提供的可讀網站,而動態傳播則强调與公職人員的互動。公民審議階段則是公民在尋求改變政策等情形下積極發言的過程。
數位公民的參與使得社會包容感得以提升,促進民主與公民的積極互動。
然而,數位技術在政治參與中的發展也面臨諸多挑戰,包括「過濾泡泡」效應和虛假資訊的蔓延。這些挑戰不僅影響民主過程,還可能導致社會的分裂。因此,需更好地平衡公民的觀點與政府的響應。
在高度發展的國家,政府與數位平台的結合讓選民享有即時訪問新法規和政策的機會,但這亦反映出「數位鴻溝」的存在,部分人士依然無法取得這類資訊,進而可能導致社會孤立。在發展中國家,這一情況同樣明顯,許多人利用技術來克服腐敗和社會動盪的挑戰,這些數位公民通過社交媒體或相關平台表達他們的聲音。
對於青年而言,他們的數位參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最近的一份調查顯示,青少年每天在網路上花費的時間已超過觀看電視的時間,而這一現象引發了人們對數位技術對認知影響的擔憂。青少年不僅參與網絡互動,也在這一過程中形成公民身份的基礎,這預示著未來的民意形成。
在數位社會中,我們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實踐我們的數位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