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來的工程設計中,生態和環境考量越來越受到重視。早在1966年至1970年間,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便提出了一套被稱作「地球公民的十條生態戒律」的理念,這些戒律對後來的現代工程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些戒律強調尊重自然法則,學習自然智慧,以及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這些原則仍然在當今的工程實踐中體現著。
尊重自然法則,從自然的智慧中學習;不減少生命物種的多樣性與豐富性;不污染。
十條生態戒律強調對地球和未來世代的責任,呼籲我們面對地球責任,並在所有經濟活動中遵循可持續性原則。這一理念最早在1968年於巴黎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議上提出,由彼得·梅克-格呂克特(Peter Menke-Glückert)所倡導。這些理念形成了現代「綠色工程」的基礎,強調每位工程師在設計中都有責任保持可持續的價值觀與實踐。
環境損害的相關資訊屬於全人類,而不僅僅是特權的企業。
「綠色工程」將環境與經濟的平衡納入工程設計中,旨在透過減少污染、提升物質和能量的使用效率來保護環境。隨著「綠色化學」的興起,這一概念愈發受到重視。自1991年以來,保羅·阿納斯塔斯(Paul Anastas)與約翰·華納(John C. Warner)引領的綠色化學論述,進一步強調減少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
在2003年,保羅·阿納斯塔斯與其妻子朱莉·齊默曼共同創立了「綠色工程的十二原則」,這些原則不僅針對化學反應中的環保要求,也對工程設計過程中的環保考量提出了指導。這些原則呼籲設計者在材料選擇和能源使用上,儘量選擇無害和可持續的方案。
「預防勝於治療」,避免廢物產生是設計的首要目標。
在同一年的沙登斯汀度假村會議上,約65位化學家、工程師與政府官員共同商討,並制定出「綠色工程的九大原則」。這些原則聚焦於微調設計,使其更符合未來需求,並在設計過程中介紹系統性思維。九大原則後來獲得了美國環境保護局、國家科學基金會等多機構的支持和認可。
「渴望改進、創新和創造新技術,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此外,「可持續工程」和「綠色工程」有時被視為同義詞,二者在關注環境影響及資源管理上有著共同的基礎。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逐漸融入工程和化學的領域,逐步引導工程師思考如何在不耗竭自然資源的情況下,建設更美好的未來。
現代工程領域的多樣化及其與環境的互動,使得綠色工程的應用變得愈加廣泛。從製造業到城市規劃,綠色工程都以系統的方式,促進可持續的設計和實施。每個工程項目都不應僅僅考慮經濟效益,還需考慮環境影響及社會責任。
隨著技術的進步,像是離子液體在環保溶劑中的應用,或是陶瓷磚的能源高效生產,都顯示了綠色工程的潛力。這些新方法不僅能減少資源浪費,也為我們提供了更環保的選擇。
在生態和環境意識不斷增強的今天,早期的生態戒律依然對現代工程具有重要影響。它不僅塑造了我們今天的設計理念,更引導我們在未來如何繼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進程。面對快速變化的科技與環境挑戰,這些理念是否能引領我們走向更加可持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