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社會,談論生育權和生育自主權時,我們常常忽視一種存在於關係中的隱秘卻嚴重的行為,那就是「強迫生育」。強迫生育的行為包括迫使伴侶懷孕、干擾避孕措施以及控制懷孕結果的各種行為,這些行為對個人的生殖權利造成了侵害,使她們的選擇權受到限制。
強迫生育被認為是一種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
強迫懷孕的行為多由伴侶、前伴侶或未來的親密伴侶進行,但也可能來自於父母或岳父母的壓力,甚至來自於政府或機構的政策。這種行為不僅使人們失去生育的自主權,還導致心理健康問題、不期而至的懷孕和不想要的流產等負面結果。
懷孕迫使行為包括任何旨在迫使伴侶懷孕或不懷孕的行為,這其中可能涉及言語威脅、強迫性交及干擾使用避孕措施等做法。此類行為可能在伴侶之間發生,過程中甚至可伴隨身體暴力。
避孕破壞是指故意破壞避孕手段,這可能包括同意佩戴安全套後卻故意移除,或是不告知伴侶避孕措施的真實情況等。這些情況都展示了性別和性權力動態中的強迫性行為。
控制懷孕結果是另一種常見的強迫行為,主要是圍繞著強迫伴侶進行墮胎,或是對伴侶施加壓力以迫使其達成某種懷孕決定。根據相關機構的分析,這種強迫行為直接違反了女性的生育權利。
根據美國的數據,當前約有5-14%的女性在家庭規劃診所中報告過遭遇強迫懷孕的行為,而研究顯示,這個比例隨著年齡差異和社交背景不同而有顯著變化。在加州的調查中,13%的患者報告遭遇過經歷此類行為。
根據一項研究,報告強迫懷孕的年輕女性,與未遭遇此行為的女性相比,更易遭受未期懷孕的風險。
許多調查還顯示,強迫懷孕與家庭暴力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女性在遭受伴侶暴力時,更可能經歷懷孕的強迫行為,這樣的情況不僅存在於美國,即便在世界其他地區,如印度和尼日利亞,也有相似的報告。
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建議,醫生應定期對患者進行強迫懷孕的篩查,特別是在年檢、產前和產後護理的過程中。據該機構,此類篩查對預防未期懷孕至關重要。
篩查問題可能包括:您是否被伴侶阻止使用避孕、毀壞您的避孕措施,或強迫您懷孕?
醫療提供者可以通過多種策略來減少經歷強迫懷孕的婦女所面臨的風險,例如提供有效且不易受到伴侶干擾的避孕方法、評估患者的安全狀況等。
這些保護措施不僅能幫助減少懷孕的強迫情形,也對女性的心理健康具有積極的影響,讓她們有權利主導自己的生育決策。這一系列強迫行為的存在,讓我們不禁思考,究竟有多少人處於被迫成為父母的境地,他們的聲音又該如何被聽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