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木工程中,承載能力是指土壤支撐施加於地面的負載的能力。土壤的承載能力是基礎與土壤之間應用的最大平均接觸壓力,該壓力不可導致土壤的剪切失效。究竟,為何承載能力和安全係數之間的關係對於工程結構的設計如此重要呢?
究竟,為何承載能力和安全係數之間的關係對於工程結構的設計如此重要呢?
基礎是結構的一部分,負責將結構的重量傳遞至地面。所有建造在陸地上的結構都由基礎支撐,基礎是結構與其支撐地面之間的連結橋樑。基礎土壤的承載強度特性是土木工程結構設計的主要標準。
在非技術性工程中,承載能力是指土壤支撐施加於地面的負載的能力。承載能力的定義中,極限承載能力是理論上在不發生失效情況下,土壤所能支撐的最大壓力;而可允許承載能力則為極限承載能力除以安全係數。在某些軟土工地上,承載的基礎可能會發生大幅沉降,這並不一定會導致剪切失效,因此在這些情況下,可允許承載能力是根據最大允許沉降來確定。
導致承載能力受限的失效模式分為三種:一般剪切失效、局部剪切失效和穿刺剪切失效。這些模式取決於土壤的剪切強度、基礎的形狀、大小、深度和類型。
一般承載失效是指當基礎的負載導致土壤在一個剪切失效面上產生大幅移動,並且該面延伸至土壤表面。計算基礎在一般承載情況下的承載能力,是基於基礎的大小和土壤的特性。卡爾·冯·特札基 (Karl von Terzaghi) 的基本方法在1943年首次提出,並由梅耶霍夫和維西克進行了修改。
特札基是第一位提出用於評估粗糙淺基礎的極限承載能力的全面理論的學者。他的理論認為,當基礎的深度小於或等於其寬度時,基礎就被視為淺基礎。隨著後續研究的進展,研究人員發現,深度為基礎寬度的三到四倍的基礎也可以被視為淺基礎。
在1951年,梅耶霍夫提出了一種可以應用於粗淺基礎和深基礎的承載能力理論,並與特札基的理論進行類似的方程式比較,增加了利用深度的因子和傾斜因子。
計算淺基礎的可允許負載承載能力時,需要對極限承載能力施加一個安全係數。這個係數是用來保證在設計中的安全性。
在結構設計中,承載能力和安全係數之間的密切關係意味著一個結構的潛在安全性和穩定性依賴於對這些參數的準確評估。基於此,工程師應該如何平衡這些控製要素,以確保建設的安全與長期可靠性呢?
工程師應該如何平衡這些控製要素,以確保建設的安全與長期可靠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