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中,氣質指的是個體間在行為上持續且生物學基礎的差異,這些差異相對獨立於學習經驗和價值觀系統。許多研究指出氣質與行為的動態特徵之間的關聯,例如精力方面、塑造能力、對特定強化物的敏感度和情緒性。氣質特徵(如神經質、社交性、衝動性等)是終身的明顯行為模式,但在兒童中最為突出且最受研究。從嬰兒的表現,氣質往往可以被明確地識別,但在1920年代的長期研究中,開始將氣質視為跨越生命週期的穩定特徵。
氣質是“決定孩子獨特行為風格和他們如何體驗及反應世界的天生特徵的組合”.
許多氣質的分類方案已經被提出,但並未達成共識。拉丁詞彙temperamentum意味著“混合”。有些學者則認為,氣質是形成人格的基本因素之一。
歷史上,醫生加倫在公元二世紀描述了四種經典氣質(憂鬱質、粘液質、血質和膽汁質),這些對應於四種體液或幽默。這一歷史概念自心理學誕生之初便受到哲學家、心理學家和生理心理學家的更深入探討。
這一模型基於神經生理實驗的長久傳統,始於對神經系統類型和特性的研究。最新版本的模型基於“活動特異性氣質研究方法”以及阿歷克斯·盧里亞的臨床神經生理學研究。
傑羅姆·凱根及其同事對“反應性”這一氣質類別進行了實證研究。四個月大的嬰兒被歸類為高反應或低反應,這一分類在後續的心理發展中有著重要意義。
高反應嬰兒,一般對陌生刺激高度敏感,這預示著未來可能的焦慮和行為問題,而低反應嬰兒則較不會對新情境產生恐懼.
在1950年代,亞歷山大·托馬斯與斯特拉·切斯開始了經典的紐約縱向研究,探索氣質特質如何影響終身適應。這一研究將嬰兒的氣質分為三大類:容易型、困難型和慢熱型。
瑪麗·K·羅斯巴特將氣質視為幼兒個體人格的差異,定義為情感、活動和注意力領域中的反應性和自我調節的個體差異。
羅斯巴特認為,氣質的穩定性從嬰兒期到上學階段都有體現,並預示著良好的自控能力和社會適應.
科學家們尋求證據以探索氣質與神經遞質系統之間的相互關係,並嘗試解釋這些關係如何影響人格發展。
家庭環境對氣質的發揮亦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父母對孩子的期待和教養方式對於他們氣質的展現和發展具有重要影響。
氣質不僅影響孩子的行為及其與社會的互動,還可能在未來的生活中繼續發揮影響。那麼,了解孩子的氣質並有意識地引導他們,是不是可以幫助他們更好地適應環境,發揮潛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