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自殺,或稱為醫師協助自殺(PAS),是一種由他人協助個人服用藥物以結束生命的過程。這種醫療行為通常是終末期病人面對劇烈痛苦的一種選擇。當個人的情況符合法律的規範時,醫師的協助通常僅限於開立致命劑量的藥物處方。
在一些國家如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德國、盧森堡、荷蘭、新西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美國部分州和澳洲全部六個州,協助自殺在特定情況下是合法的。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德國和意大利的憲法法院已經合法化了協助自殺,但它們的政府尚未為此立法或規範。
在這些國家或地區,尋求醫師協助自殺的人通常必須滿足一定的資格標準,包括:具備清醒的心智,自願且反覆表達希望死亡的意願,以及親自服用指定的致命劑量。
這些法律因地而異。在美國,醫師協助自殺僅限於預後六個月內可能死亡的病人;而在德國、加拿大、瑞士、西班牙、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和荷蘭等地,終末期診斷並不是必需的,且同時還允許自願安樂死。在某些國家和地區,協助他人自殺是非法的。支持合法化協助自殺的團體希望協助自殺的人能免受過失殺人等相似罪名的刑事起訴。
醫療協助死亡(也稱為醫師協助自殺和協助死亡)是一種醫療行為,其中醫生間接協助他人結束其生命。這涉及醫生「明確且故意地提供人所需的知識或手段,或兩者兼而有之,以進行自殺行為」。這是一種受管制的做法,患者必須滿足非常嚴格的標準才能接受相應的協助。
一些組織認為,當醫療協助死亡僅針對那些因絕症而已經臨終的人時,它不應被稱為自殺。自殺在社會上常常與心理健康問題相關,而協助死亡則針對終末期病人,他們的未來不再有醫療的希望。
支持協助自殺的觀點包括:減少人類痛苦、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個人自由、同情心、以及對生命維持的透明度。
根據2022年俄勒岡州的數據,病人尋求協助自殺的最常報告的理由包括:生活享樂活動能力的降低(89%)、自主權的喪失(86%)、尊嚴的喪失(62%)、對家庭或照護者的負擔(46%)等。
反對協助自殺的理由包括:缺乏真實的同意、可能增加非醫療因素導致的自殺風險、滑坡效應的擔憂等。
許多人擔心,脆弱群體或許會在未經真實同意的情況下,面臨不公平的死亡選擇。反對者指出,這可能會對那些受到社會或經濟壓力的病人造成困擾。
關於協助自殺的倫理討論,依然是當前醫學界的一個熱點。醫學倫理學者和專業協會的觀點往往各異,並受到宗教信仰的影響。
某些醫生認為,醫師協助自殺違反了醫聖的誓言,應尊重病人生命的尊嚴和權利。
許多宗教也表達了對協助自殺的不同立場。例如,天主教會反對以任何形式結束生命,而伊斯蘭教則視協助自殺為一種罪行。與之相對,某些宗教,如單一宗教,自由主義者則主張病人的選擇應被尊重。
協助自殺是一個複雜且具有爭議的議題,牽動法律、醫學、倫理及宗教等多個層面。隨著社會對生命結束選擇的態度逐步開放,未來可能會見到更多國家立法調整或是醫學實踐的變革。然而,這樣的變化是否能確保每個人的自由與尊嚴依舊需要進一步的深思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