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 VC)是一種由公司或基金向被認為有高增長潛力的新創公司或早期企業進行的私人股權融資形式。這些風險投資者通常會以換取股份或所有權的方式投資於這些公司。在這一過程中,風險投資者承擔了資助新創公司的風險,希望這些公司中的某些能夠成功並帶來回報。由於新創公司面臨著高不確定性,風險投資的失敗率相對較高。
許多風險投資是基於創新技術或商業模式,並通常來自高科技產業,如信息技術(IT)或生物技術。
在新創公司的初創階段,通常需要進行預備融資(Pre-seed)和種子輪融資(Seed Funding)。這些資金用於驗證商業概念、建立原型或進行市場調查。這一初始資本的注入對於新創公司來說至關重要,因為它可以幫助吸引後續的投資。
典型的風險投資通常是在種子輪之後進行的,首次推動增長的機構性風險投資稱為系列A輪。這些融資輪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最終實現透過首次公開募股(IPO)或併購等退出事件取得回報。風險投資者提供這筆融資的同時,通常會對公司的決策有較大影響力,並獲得了相對較大的股份。
截至2024年5月,全球報導的獨角獸公司總數為1248家。
許多新創公司選擇風險投資,是因為它們在經營歷史方面相對有限,難以在公開市場上籌集資本,尤其是尚未達到獲得銀行貸款或完成債務發行的階段。此外,風險投資者往往會提供戰略建議,以幫助新創公司優化其商業模式與市場策略。
風險投資不僅是資金的來源,也是一個構建商業網絡的重要手段。透過提供金融、技術專業知識、輔導和人才招聘等等,風險投資可以幫助新創公司成功融入商業網絡,成為其領域中的「節點」。
這些新創公司一旦融入網絡,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儘管風險投資的優勢明顯,但其決策過程常常受到偏見的影響,類似於一般的創業決策,表現出過度自信和控制幻覺等特徵。
風險投資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二戰前,當時主要由富人家族和個人、如摩根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進行。到了1945年之後,真正的風險投資公司開始出現,像是成立於1946年的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ARDC)。此後不斷出現的新興風險投資機構,推動了新創企業的蓬勃發展。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風險投資與科技公司幾乎成為同義詞,並在改變全球商業模式上起到了關鍵作用。
上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風險投資的迅猛增長,尤其是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讓許多公司如亞馬遜和雅虎等,獲得了巨額的資金支持。然而,隨著數位泡沫的破裂,這個行業也遭受重創。
獲取風險投資與傳統借貸方式截然不同。風險投資是以股權交換進行的,這意味著它的回報取決於公司未來的增長和盈利能力。獲得投資的公司必須展示出一個優秀的管理團隊、大潛力的市場以及最重要的高增長潛力。
有研究顯示,每一家獲得資金的公司,背後通常有著100家被考察的公司。
風險資本的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非常挑剔,這也意味著只有真正具備市場潛力的公司,才有可能進入這個充滿挑戰的舞台。不難理解,為什麼成功的獨角獸公司總是那麼稀少,因為在這個高風險的環境中,是否能突圍而出仍然是一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