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數位電視(DTV)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數位電視透過數位編碼方式發送電視信號,與早期的類比電視技術有所不同,標誌著電視技術自1950年代彩色電視標準以來的首次重大演進。現代的數位電視通常以高畫質(HDTV)形式傳輸,提供比類比電視更高的分辨率與更寬的螢幕比例(常見的為16:9),而不是類比電視的4:3比例。
數位電視的轉型始於2000年前後,各國的廣播標準卻因地理與文化的差異而產生分歧。
不同的數位電視廣播標準在全球的採用情況截然不同,以下列舉了幾種較為廣泛使用的標準:
DVB使用了編碼正交頻分複用(OFDM)調制技術,並且支持分層傳輸。此標準被採用於歐洲、非洲、亞洲與澳大利亞等約60個國家。
ATSC標準使用八層富餘側帶(8VSB)進行地面廣播,主要在美國、加拿大、墨西哥、韓國等9個國家使用。
ISDB旨在為固定接收器及可攜式或行動接收器提供良好的接收效果。該系統利用OFDM和二维交錯技術,並支持多層次的分層傳輸,主要在日本和菲律賓使用。
DTMB採用時域同步(TDS)OFDM技術,並使用偽隨機信號幀作為OFDM塊的保護間隔,主要在中國包括香港和澳門廣泛應用。
DMB是一種由南韓發展的數位廣播傳輸技術,旨在將影像、無線電和數據廣播信號傳送至移動設備,如手機和導航系統。
數位電視的根源來自於便宜且高效能的計算機的可用性。在1990年代之前,數位電視因高帶寬需求而無法得到實際應用。由於解除高解像度視頻的限制,數位電視在80年代中期逐步獲得提升。在此基礎上,多個國家和機構爭相提出數位廣播的標準。
從1986年開始日本提出的"整合網絡系統"服務,到1994年美國的DirecTV商業數位衛星平台上線,各國都在努力架設數位電視廣播的基礎設施。
數位電視無疑具備眾多優勢,如回避了類比電視中常見的影像干擾問題。DTV的帶寬需求相對靈活,可以依照壓縮和分辨率的不同調整。
數位電視在數個方面優於類比電視,包括更高的音質及更大的頻寬彈性。DTV還支持多路複合在同一頻道內的傳輸、電子節目指南及多語言內容,這些都是類比電視所無法實現的。隨著數位電視的普及,眾多使用了只有類比調諧器的電視機面臨更新的挑戰。
在這場數位轉型浪潮中,觀眾能否跟上技術的發展並持續享受新媒體帶來的便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