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女性權利的觀察中,美國標榜自己的法律體系與性別平等,然而,事實上,這一國家至今未簽署聯合國《消除對女性歧視公約》 (CEDAW)。這種現象引發了人們的深思,即使女性的法律地位似乎與男性相等,但國內的多重因素卻使得立法進展緩慢,阻礙了女性權益的進一步保障。
美國曾在國際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草擬CEDAW的過程中,但在實際行動上卻沒有加入其他國家的行列。
在美國的早期歷史,女性往往被視為家庭主婦,社會地位較低。然而,20世紀的轉變使得女性的角色得以激變,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勞動力的短缺促使許多女性走出家庭,進入職場。隨著1960年代和1970年代女性解放運動的興起,對女性權益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儘管美國參與了CEDAW的草擬,但至今未正式簽署,使其在國際上成為僅有的七個未簽署此公約的國家之一,包括伊朗和南蘇丹等國。這不僅反映出對女性權益的忽視,也突顯出美國在性別平等方面的矛盾。
至2020年1月,共有38個州對平等權修正案(ERA)投票通過,然而目前的法律狀態卻依然不明。初始有些州雖然通過了修正案,後來卻撤回了註冊,導致法律不統一並在法院制度中被忽略。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定義,美國仍存在兒童婚姻現象,尤其是一些州允許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有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結婚。這引發了對於兒童權益和女性自主權的深刻討論。
自1965年以來,避孕在全國範圍內合法,而1973年以來,墮胎的合法性雖然得到保障,但最近隨著法院在《Dobbs對杰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的裁決,令墮胎權再次受到挑戰,讓各州根據自己的法律進行管轄,這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造成了巨大影響。
美國歷史上從未有女性擔任總統一職,2021年,喬·拜登當選後,卡馬拉·哈里斯成為首位女性副總統。
眾議院自1917年首次選出女性代表尚不足百年,時至2021年,眾議院當中有119名女性議員,顯示女性在政治上的代表性仍有提升空間。
美國最高法院歷來女性法官的數量也在逐漸增加,目前擁有四名女性大法官,但女性在法律領域的平等仍然必須面對多重挑戰。
根據2019年1月的調查,40%的30歲以下女性表示希望離開美國,這是否反映出她們對於國內女性權利現狀的不滿呢?
雖然美國在性別平等的名義上走在前列,但在法律的具體落實上,卻面對著種種挑戰。從未簽署CEDAW到對ERA的推進僵局,再到女性在政府中的代表性,這些議題都迫切需要深入探討。在全球女性權益持續進步的背景下,為何美國仍然在某些重要領域落後於他國?是否有必要重新審視這一法律體系及其文化根基,讓女性的權益不再只是法律文本中的空談,而是真正的實施與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