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納粹德國,女性的地位在社會中經歷了重大的轉變。納粹黨(NSDAP)推動了一種排除女性參與政治及學術生活的學說,鼓勵女性僅充當妻子和母親的角色。儘管在黨內成為成員的婦女人數不斷增加,但她們的職責和社會地位卻被極大地限制。這樣的政策與魏瑪共和國女性權益的發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也與德意志帝國時代的保守態度截然不同。
納粹政權的理想女性並不應該在家庭外有任何職業,而是要做一個好妻子和負責任的母親,並擅長於所有的家務工作。
在這一背景下,納粹婦女組織如德國少女聯盟(Bund Deutscher Mädel)和納粹婦女聯盟(NS-Frauenschaft)不僅被建立起來,還旨在促進從屬於「人民共同體」(Volksgemeinschaft)的女性形象。根據納粹的理念,女性應該專注於母職,成為受尊敬的母親,並且遵循特定的道德和倫理規範。
魏瑪共和國的女性權益進步措施大幅度降低了,尤其是在職場和教育方面。根據《魏瑪憲法》,婦女享有投票權和與男性平等的權利,但在實際操作中,女性的表現仍然受到性別歧視的限制。納粹政權上台後,這一切不僅被逆轉,甚至女性進入高等教育和專業領域的權利也遭到剝奪。
赫爾曼·戈林在1935年對女性的權利發表演說,強調女性的解放只會削弱她們的地位,並將她們視為家庭的裝飾品。
納粹政權的核心政策之一是提倡「德國母親」的形象,這是一個充滿生育能力且效忠於家庭及國家的形象。納粹婦女組織不僅促進了這一形象,還將其視作德國社會穩定和繁榮的基石。母親們被鼓勵多生孩子,並且那些養育四個以上孩子的女性會獲得「德國母親榮譽十字勳章」(Ehrenkreuz der Deutschen Mutter)。
儘管部分女性在二戰期間因戰爭需求而回歸職場,這也是對納粹政策的一種妥協,但整體而言,負責任和協助丈夫參與納粹政治活動的角色仍是女性的主要職能。值得注意的是,少數女性在社會運動和抵抗組織中發揮了重要角色,例如蘇菲·肖爾(Sophie Scholl)和利貝塔斯·舒爾策·博伊森(Libertas Schulze-Boysen)等人,她們為抵抗納粹政權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歷史學家認為,雖然女性並非納粹政權下的受害者,但她們在該制度下的經歷卻因階級、年齡及宗教背景而大相徑庭。
隨著納粹政權的興起,對女性角色的定義變得愈加狹隘,而「新女性」的理想則被簡化為僅僅是生育的工具。學生教育和科學研究均受到抑制,許多女性的高等學歷不再被承認。1933年,女性在大學的進修機會被完全剝奪,僅有一些特殊 Exceptions 能夠在社會科學等領域工作。
記錄顯示:在1937年,德國以及受到其影響的國家中女性被剝奪了法律職業的進入權,包括檢察官和法官。
這個理想婦女的形象與當時的男性統治階級密切相關,他們試圖通過消除對女性的培訓和教育來確保男性的優越性。隨著納粹政策的持續推行,許多女性組織被解散,許多自由職業者被迫離開自己的職業,而成為純粹的家庭主婦。
然而,在社會中仍有許多女性選擇抵抗,企圖改變自己的命運。當政治環境開始出現變化時,女性以自身的方式參與社會及政治事務,並有時期望能夠與男性平起平坐。但她們的努力是否能場出任何積極的變化,依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在深入研究納粹時期女性地位的背後,是否有可能重新審視那些在嚴酷的統治下仍追求自由的女性,她們的故事又能帶給我們怎樣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