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修復是指清理危險物質的方法,涉及從環境媒介中去除、處理和封存污染物或污染源,例如土壤、地下水和沉積物。根據不同的規定,修復可能是開發土地振興項目之前所需的步驟。那些自願進行清理的開發者可能會在州或市政計劃下獲得激勵措施,例如紐約州的棕地清理計劃。當採取移除的方式進行修復時,廢棄物材料會被運輸到其他地方進行處置。也可以通過實體屏障如漿牆來隔離廢棄物。
「在美國,環保署(EPA)制定了一套最全面的初步修復目標(PRGs),這是環境修復標準中最為關鍵的一部份。」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相應的標準變遷,修復技術也在不斷演進。在美國,各州和地方政府根據EPA的指引制定監管要求,這些監管要求通常需要基於人類健康和生態風險的評估,特別是在沒有具體立法標準存在的情況下。
美國的環保署(EPA)依據各類標準操作,包括地區篩選水平(RSLs),形成一套修復指導方針。在歐洲,存在與之對應的一套標準,經常被稱為荷蘭標準。歐洲聯盟(EU)正快速推進至全歐洲統一標準,儘管當前大多數工業國家擁有自己的標準。加拿大的修復標準大多由各省自行制定,同時也由加拿大環境質量指導原則提供全國層面的指導。
當一個地點被懷疑受污染時,必須對污染程度進行評估。評估通常始於第1階段環境現場評估,這一過程需要考察該地的歷史使用和所使用的材料,這將指導評估策略和所需的採樣以及化學分析。房地產的附近地區如果由於歷史原因同樣受污染,如何進行地下水、土壤或表面水的測試都成為政策和市場關注的焦點。
在美國,有一種針對污染行業的稅制機制來形成超級基金(Superfund),以修復被廢棄的地點,或者通過訴訟迫使公司修復其受污染的場地。其他國家通常有不同的方法來進行修復,經常是將這些地點重新劃分為「更高」的使用,這樣土地就有了更高的價值,即使在扣除清理費用後仍有利可圖。
修復技術多種多樣,通常可分為場外(ex-situ)和原位(in-situ)方法。場外方法涉及挖掘受影響的土壤並在地面上進行處理,還有從現場抽取受污染的地下水並在地面上進行處理。相對而言,原位方法則尋求在不移除土壤或地下水的情況下進行治療。
「修復技術的選擇取決於污染物的特性及其環境條件。」
傳統的修復方法包括土壤挖掘及填埋,地下水「泵和處理」技術則是另一個常見的選擇。原位技術如固化和穩定化、土壤蒸氣提取等方法在美國廣泛使用,並且正在隨著研究的深入逐步改進。
污染物可以從一個地點去除,或通過建造屏障進行控制。屏障的技術建設可為暫時的,以防止治療和移除過程中的污染,或為永久的。屏障牆必須由不透水的材料製成,並且要能抵抗與廢物接觸後的劣化。
這些屏障在進行選擇和建設的過程中,應考慮材料的兼容性,以確保化學物質的穩定性和有效性。
隨著納米技術的出現,納米修復(nanoremediation)也開始進入關注範圍。這種技術利用納米級的反應性劑來分解或固定污染物,並在某些商業環境中被廣泛應用於地下水修復。
丹佛等城市已經開始試點這些新技術,但依然面臨著效率和潛在的環境問題。
整體而言,環境修復的每一步都需要強調規範、技術及社會責任的結合。面對未來,我們應如何進一步推動以上技術與政策的明確化,以期達成更好的環保成效與人類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