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法典》(Siete Partidas)是由卡斯提尔国王阿方索十世在1252年至1284年间所编纂的法律文本,旨在为王国建立一套统一的法律规范。这部法典不仅在西班牙有着深远的影响,甚至在拉丁美洲的法律体系中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持续影响到19世纪。尽管这部法典主要集中于立法问题,但也有学者将其视为「人文主义百科全书」,因为它讨论了哲学、道德和神学等议题,并探讨了古希腊罗马及犹太基督教对于战争的观点。
《七部法典》不仅是法律的总和,也是当时思想文化的集中体现,其融入的多元视角彰显了人文主义的核心价值。
根据最早的版本记载,《七部法典》是在1256年6月26日至1265年8月28日之间由当时卡斯提尔的主要法律学者组成的委员会编写而成。虽然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编写时期,但大多数历史学者认为最终完成的时间是在1265年。尽管对于阿方索十世的实际参与程度仍有争议,他的目标和所要涉及的主题的确是非常明确的。
尽管《七部法典》对于哲学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但许多人仍认为它的目的在于成为一部立法文本。这一观点在序言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达,即该法典的创作是为了能够用于法律裁判。然而,学者加西亚-加洛(García-Gallo)主张,无论序言如何,这部法典在创作后的过去一个世纪内并未被广泛实施,尤其在卡斯提尔贵族中曾遭遇抵制。
《七部法典》的创作最终目标仍然是一个持续探讨的问题,不同的学者对其背景、目的和影响有着不同的观点和解读。
至于《七部法典》是否在阿方索十世的统治期间就已经开始依法执行,学者们的看法有所不同。有些人认为,阿方索十世的后继者因担心法典中对于即位权的条款而选择暂时不实施这部法典。最终,该法典在阿方索十一世的法令下于1348年得到了法定效力。
《七部法典》按照优雅的文学西班牙文风格编写,总结了当时的全部法律体系。法典的内容涵盖了宪法法、民法、商法、刑法及诉讼法,并在每一部分透过相关的作者和文本引用补充说明其来源和背景。其总共有七个主要部分,每个部分均以阿方索的名字头字母为首,这些部分被称为 partidas。
每部法典的条款总计182篇,包含2802条法律,这些法律的意图不仅仅是规范,而是融入了深刻的道德和哲学思考。
其中,《七部法典》清楚指出法律制定者应具备的特质,包括对神的敬畏、对正义的寻求与对公众利益的爱护,这样的规范彻底改变了当时的法律思维。例如,一项法律规定:「法律的制定者应当热爱正义与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另一项则提到,「任何人不能因不知法律而逃避其法律后果。」这类规定不仅展示了对法律的尊重,也表明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七部法典》通过其详尽的法律条款,为社会的公义和道德秩序提供了更多保障,也进一步突显了人文主义对法治思想的贡献。
《七部法典》不仅是法律文献,它更是一部综合了法律、哲学及伦理的百科全书,对于西班牙乃至整个拉美世界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持久的影响。作为一部法典,其深厚的文化背景与人文主义思潮紧密相连,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法律与道德的深刻思考。
在今天,回顾《七部法典》,我们可以看到它如何在遥远的时代为法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使我们反思现代法律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这部法典的存在,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在当今社会里,法律还能综合人文主义的思考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