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历史上,Siete Partidas
(七部法典)是一部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典籍。此法典于阿方索十世(Alfonso X)的统治时期(1252-1284)由一群卡斯蒂利亚的法律学者编纂而成,旨在为整个王国建立一套统一的法律规范。这一文献虽然在拉丁美洲的应用持续了几个世纪,但关于其真正作者的问题,却至今仍然众说纷纭。
根据一些古老资料记载,Siete Partidas
大约是在1256年到1265年之间完成的,主要由阿方索十世的法律顾问撰写。不过,学者们对于确切的创作时间仍有不同的看法,提出的其他时间范围包括1254至1261年、1256至1263年等。因此,历史学家普遍认同该法典在1265年才完工。
直到18世纪,人们普遍认为《七部法典》是阿方索十世独自撰写的,此观点由耶稣会历史学家安德烈斯·马科斯·布里尔(Andrés Marcos Burriel)所倡导。
然而,关于阿方索十世的著作权问题,学术界存在激烈争论。部分学者发现,与《七部法典》相似的法律文书,如《皇家法典》和《实例法典》等,与其有着显著的共通点。因此,对于这些文本之间的范畴、关系及其目的的界定仍无法达成共识。
即使《七部法典》中有大量的哲学论述,仍有学者认为它的设计主要是作为一部立法文本。在《七部法典》的前言中明言其创建目的在于便于法律判决的执行。但部分学者,如阿方索·伽尔西亚·加略(Alfonso García-Gallo),则认为该法典在其创作后的百年内却并未被广泛运用。
「反对《七部法典》的声音,尤其是在卡斯蒂利亚贵族中尤为强烈。」
许多当时的贵族碍于《七部法典》的条文而进行反抗,导致1274年的萨莫拉条例规范了王室法庭的法官资格,并将《七部法典》的适用范围限制在由国王专属司法的案件上。而非由地方法典或个别法律规范的案件则依据地方法律处理。
「有关《七部法典》是作为一部法律编纂的最终目的,历来存在争议。」
在阿方索十世的统治下,这部法典的合法性及其享有的地位逐渐成为焦点。虽然有人认为阿方索十世未曾将其正式颁布,但不可否认的是,《七部法典》在1348年被阿方索十一世纳入法制运作之中。
「《七部法典》可被视为民法、教会法及封建法律的一个综合体。」
此外,该法典也体现了其作者们对于法律与道德的深刻理解,并试图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思想整合入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中。
《七部法典》的资料来源复杂多样,包括了《哈穆拉比法典》、古罗马法律以及基督教法典等,同时也吸纳了当时所有法律的知识。在其内容结构上,共分为七部分,并且每一部分皆依据阿方索这个名字的字母顺序命名。
「每个部分下又分为若干条款,总计182条,涵盖2802条法律。」
法律条款不仅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还附有相关作者和文本的引用,并提供丰富的例证和说明,使其成为一部引人注目的法律文献。
《七部法典》的创作过程及其演变至今仍是法律历史学者关注的焦点。究竟在这部影响深远的法律文献中,谁是真正的作者?这将是未来学术研究中持续探讨的课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