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自我灭绝是指人类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在未来某个时刻完全消失,这引发了科学家和社会学者的深入探讨。
人类灭绝或全人类自我毁灭(omnicide)是指人类物种的假设性终结,这可能由于自然因素(如小行星撞击或大规模火山喷发)而导致的人口下降,或者因人类自身的摧毁行为(自我灭绝)而造成,例如生育率不足等。许多可能导致自我毁灭的因素如气候变化、全球核毁灭、生物战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以及生态崩溃等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18世纪和19世纪之前,人类或其他生物会灭绝的可能性被怀疑,这与“丰满原则”相悖。这一理论认为所有可能存在的事物都会存在。早期的哲学家如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认为,人类的终结只是一种更新的循环。随着自然科学的逐渐发展,生物灭绝的观念也获得了广泛的接受。
物理学家埃德蒙·哈雷指出,人类灭绝对未来世界可能是有益的。
19世纪时,人类灭绝这一话题开始引起广泛的探讨。小说作家玛丽·雪莱在其作品中设想了一个人类几乎被神秘瘟疫摧毁的世界。随着20世纪的到来,俄罗斯宇宙主义者提倡通过太空殖民来避免人类灭绝。
原子弹的发明促使科学家、智识分子和公众对人类灭绝风险进行深入讨论。著名的哲学家边沁·拉塞尔在1945年写道:“人类的前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暗淡。”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关于核战争及其可能导致的全人类灭绝的讨论逐渐成为焦点。
卡尔·萨根在1983年指出,单单从死亡人数来衡量灭绝的严重性“掩盖了其影响的全部”。
进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进步,一些学者提出新的风险类型,坚信我们的存续可能会因技术的发展而受到威胁。英国天文学家马丁·瑞斯在其著作《我们的最后一小时》中警告,对某些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带来新的人类存活威胁。此时,全球性灾难和生存的风险成为伦理学及科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潜在的人为因素包括全球性热核战争、散布高效生物武器、生态崩溃、人工智慧失控等。除了这些人为因素,还有自然灾害如大规模传染病、超级火山喷发和小行星撞击等都被视为可能导致人类灭绝的风险。
专家普遍认同,人为风险大大高于自然风险,而这些风险反映了人类行为的无法预测性。
在研究人类灭绝的概率时,专家们指出,既有的数据表明,自然风险的年均概率可低于1/14,000,而这意味着如果自然风险真的很高,那么人类在过去200,000年间不会如此存活至今。
在探讨人类灭绝的伦理问题时,许多学者强调,为了未来无数生命而减少生存风险是道德上重要的任务。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提出了一种思考实验,论证如果人类自我灭绝,将失去一个无法估量的潜在未来。
帕菲特指出,假如人类消亡,将失去未来无数可能的生命和进步。
这些思考不禁让人反思,当前我们所做的准备是否足够以避免未来的灭绝?在面对如此多的风险时,我们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以及未来世代的生存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