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0年代,美国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当时罗斯福总统提出的新政委任了许多新法案,旨在振兴国家经济,保障公民权益。然而,这些新法案却因违宪的争议而遭到最高法院的挑战,引发了全国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此法案未能明确界定权力的委托,反而给予总统过度的法令权。」
新政的核心之一是《全国工业复苏法》(NIRA),该法案允许总统制定规范经济活动的法规。 1935年1月,最高法院在「巴拿马精炼公司诉瑞安案」中裁定NIRA的某些部分不符合宪法,认为国会不应将如此广泛的立法权力委任给行政部门。最高法院的判决以8比1的结果,强调了国会必须为其授权行动制定清晰的指导原则。
「本法院自早期以来便确认,促进公共福利的权力是政府固有的。」
尽管新政的支持者最初在一些案件中获得胜利,例如《房屋建设与贷款协会诉布莱斯代尔案》和《内布拉斯加州诉纽约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斯福政府却接连遭遇巨大的挫折。特别是在1935年5月27日的「黑色星期一」,最高法院对三个新政相关法案的裁决均作出不利对于罗斯福的结果,这让其政府面临重创。
在「黑色星期一」的裁决中,包括「阿拉巴马鸡肉公司诉美国案」及「休姆菲瑞执行者诉美国案」在内,法院以严厉的言辞批评了政府的做法,认为总统的某些行为超出了法律赋予的权力。作为此间的标志性判例,「Schechter案」裁定全国工业复苏法违宪,修正了对国会委托权限的解读。就此案件,最高法院强调立法权必须由国会行使,而不是转移给行政部门。
「这一系列的判决无疑对罗斯福的统治形成了挑战。」
法院还在「宾夕法尼亚州诉巴特勒案」中驳回了农业调整法(AAA),这项法案旨在藉由调整作物种植面积来提升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然而被认定为超出了国会的宪法权限——这意味着联邦层面缺乏对地方性农业活动的管理权。最高法院的决定不仅影响了农业政策,也引发了对国会宪法权限范围的更深思考。
随着一系列的败诉,罗斯福政府的信心受到重创,并引发了关于政府与法院权力平衡问题的热烈讨论。罗斯福对最高法院的反应之一是构思对最高法院进行扩张,使得自己能透过填补法官席位来确保对新政法案的支持,这一做法引起了激烈的政治争议。
「罗斯福政府在与最高法院的对抗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最终,上述重大案例的裁决创造了长期影响美国政治与法律的先例,促使未来立法者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更加谨慎地考虑法律的宪法合规性与边界。这些事件不仅是新政的挑战,也是美国政府权力如何被解读与检视的重要时刻。
对于最高法院的角色在此过程中的重要性,您认为法院的判决能否大幅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