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運動,指的是由胚胎自身肌肉活動所引起的運動。根據研究,運動活動在晚期胚胎學階段開始,並隨著發展而改變其性質。早在六週大的胚胎時期,胚胎就能夠展現出一些基本動作,這些動作並非反射性動作,而是源於脊髓產生的自發性神經脈衝。隨著神經系統的成熟,肌肉能夠對刺激作出反應。
一般而言,胎兒的動態可以分為引導性動作或自發性動作,而自發性動作則可以由脊髓或大腦觸發。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運動的定義,一些研究認為直到出生後才有自願性動作,而其他研究則表示,目的性動作實際上在幾個月之前就已經開始出現。透過三維超聲波技術,我們可以觀察到胎兒的運動,這些影像被稱為“四維超聲波”。
在胎兒階段開始之前,六週大的人體胚胎已經能夠拱起背部和脖子。到了七週,透過超聲波可以檢測到肢體的運動。
控制運動的胎兒大腦部分需要等到第二孕期末期和第三孕期的早期才能完全形成。出生時,運動的控制仍然受到限制,而有目的的自願運動則在長達十幾年的時間裡逐步發展。
根據蘇格蘭皇家醫學會提供的概述,目的性運動在約18週時開始,逐漸取代反射動作,而目的性自願運動則在出生後進一步發展。
在早期的運動中,四肢一起移動;隨著控制神經元在脊髓中的發展,到了第九週時,四肢開始獨立運動。在第11週,胎兒可以張嘴並吮吸手指;第12週時,開始吞嚥羊水。除了頭部的側彎動作,胎兒在早期階段的運動還包括全身性的動作和驚嚇反應。
到了第12週,胎兒已能踢腿並彎曲腳趾,甚至抓住自己的腳或用指甲抓自己。胎兒也能對皮膚的觸碰作出反應。大約在第12週時,胴體橫膈膜會上下移動,顯示胎兒在“呼吸”,但這種運動會在第16週消失,並會直到第三孕期才恢復。
母親通常在第五個月時首次感受到胎兒運動,稱為“快速運動”。到此時,四肢運動變得更為複雜,包括關節和肋骨的彎曲。已經生過小孩的女性,由於子宮肌肉更為放鬆,因此對胎兒運動的感受更敏感,有時可能在第14週時就能夠感受到胎動。
當胎兒成長到第21週時,開始形成規律的運動模式;到了第24週,約有一半的胎兒會出現驚嚇反射,並在28週時全面發展。此時,由於胎兒變得十分巨大,運動受到限制,踢腿或改變身體位置的空間變得有限。
在懷孕後期,一種稱為“踏步”的複雜運動開始發展。這種運動包括腿部的圓周“騎自行車”運動,有助於胎兒以頭朝下的姿勢為出生做準備。
14至18週的胎兒表現出明顯的生理節律,這可以通過胎兒心電圖和運動活動測量獲得檢測。
胎兒的活動與母親的活動時間並不一致;胎兒最活躍的時間通常是早上9時至下午2時,和晚上7時至凌晨4時。在出生前的最後四至六週,大多數踢腿和刺戳的動作發生在胎兒淺眠的時候。
在感受到快速運動後,孕婦可以選擇計算胎兒的運動數量和種類,這種方式被非正式地稱為“踢數”。美國孕婦協會指出,進行踢數的好處包括促進孕婦與寶寶的連結,並減少死胎風險;特別是在高風險的孕期中,建議進行踢數。然而,指導女性監測胎兒運動可能與增強母親焦慮相關。
有70%的孕期中只有一集胎兒運動減少的情況是無並發症的。在英國,皇家婦產科醫學院建議,如果孕婦認為胎兒不再移動或活動減少,並且懷孕超過28週,應立即聯絡助產士。不要等到第二天再聯繫醫院或助產士。
在這樣的情況下,您是否曾經想過,胎兒的運動究竟傳達了什麼樣的訊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