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性和客觀性之間的區別是哲學中特別是在認識論和形上學中的基本思想。經過幾個世紀來,無數哲學家的工作為這種區別提供了不同的理解。從根本上講,如果某事依賴於一個心智(如偏見、感知、情感、意見、想像或意識經驗),那麼它就是主觀的。如果一個主張即使在不考慮意識存在的情況下也能得到確認,那麼它可以被稱為客觀的。
主觀性是指依賴於個人的感知與解釋,而客觀性則是可以獨立於個體意識的事物。
這兩個概念的理解隨著哲學家間不同的解釋而演變,迄今為止,許多哲學家探索了這兩者之間的複雜性。例如,某些思想家認為客觀性是一種幻覺,根本不存在,或是主觀性與客觀性之間存在著一種光譜,中間有灰色地帶,或是從20世紀開始發展的跨主觀性概念。主觀性與客觀性之間的區別往往與意識、行為、人格、心靈哲學、語言哲學、現實、真相及溝通等議題相關,例如敘事溝通和新聞報導。
主觀性和客觀性的根源是“主體”和“客體”這兩個哲學術語,分別指的是觀察者與被觀察的事物。主觀性這個詞源於“主體”在哲學上的含義,意指擁有獨特意識經驗的個體,如視角、感受、信念和欲望,或是(有意識地)對其他實體施加作用或支配。
亞里士多德的老師柏拉圖認為幾何學是他理想主義哲學的條件,這種哲學關注於普遍真理。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蘇格拉底反對索非斯特的相對主義,主張正義在其概念結構上是數學的,倫理因此是一項精確且客觀的事業,擁有公正的真理與正確標準,如同幾何學。柏拉圖對道德概念的嚴謹數學處理,為後來的西方道德客觀主義奠定了基調。
在柏拉圖的觀點中,他的對比使得主觀意見與客觀實體的分岐成為關鍵,並且成為後來哲學家探索現實、真相和存在問題的依據。他將意見視為屬於感性變數的範疇,而非固定、永恆且可知的東西。柏拉圖的客觀性定義在他的認識論和形上學中均有所體現,他的思想深深影響了後來關於這些問題的討論。
在西方哲學中,主觀性的概念被認為起源於歐洲啟蒙時代思想家如笛卡爾與康德,甚至可以追溯至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對靈魂的研究。主觀性常常被視為邊緣於其他哲學概念之旁,如懷疑主義、個人及個性,以及存在主義。重要的思想家如笛卡爾、洛克、康德、黑格爾、基爾凱迦、胡塞爾、福柯、德利達、納格爾及薩特等,均在此領域有深入的探索與討論。
在哲學討論中,主觀性常常引發的問題有:人是否能逃脫自身人類存在的主觀性?
福柯和德利達拒絕主觀性,轉向建構主義,而薩特則延續笛卡爾的思想,強調現象學中的主觀性。薩特認為,即使在物質力量的影響下,個體的自我仍然是一種超越存在,在他的作品《存在與虛無》中,他關於“為他人而存在”的論點引發了關於主觀與客觀人的的深刻思考。
基爾凱迦等哲學家把主觀性的一種概念化放在宗教的脈絡之中。人們的宗教信仰往往因人而異,但每個人都相信自己的信仰是真理。對於笛卡爾和薩特而言,主觀性是取決於意識的,因此,因為宗教信仰需要有能夠信仰的意識的存在,所以它必然是主觀的。這與被純粹邏輯或硬科學證明的客觀事實形成對比,後者不依賴於人的感知,因此被視為客觀的。
主觀性與客觀性的討論仍在持續,當下的哲學對話涉及何為真實,何為主觀的成分,以及完全脫離主觀性將意味著什麼。這些問題不僅是哲學家們的思考主題,更對我們理解自身存在和對周遭世界的感知有著深遠的影響。人類是否可能完全超越自身的主觀視角,並以完全客觀的態度理解現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