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宗教,最常被理解為「自然的宗教」,其中神、靈魂、精神及所有超自然的對象,被視為自然的一部分,並非與之分開。相對地,它也被用於哲學上來描述某些宗教的面向,這些面向被認為能夠通過邏輯與理性而不依賴於神聖啟示進行認知,例如宇宙未動之移動者的存在。根據許多學者的看法,自然宗教不僅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等一神教的基礎,並且與之有所區別。
根據一些學者的說法,自然宗教的某些面向貫穿於所有民族之中,往往表現為薩滿教和原始信仰,至今仍在世界多地的部落中實踐。
自然宗教可能包含以下幾個定義:在現代佈道學上,它被用來指稱一種自發性的宗教體驗,這種體驗是所有人類共有的。這種觀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為自然宗教打下了基礎。在他的形質論中,所有事物都是由物質與形式組成的,每一個生物的形式都是其靈魂,指導並引導著其發展的過程。
許多自然宗教認為,神是宇宙的「靈魂」。
早期的一神論有許多自然主義的元素,天堂與地獄被認為是地球上方和下方的具體空間,而「救贖」也被期待帶來身體的復活。然而,在四世紀時,基督徒開始對耶穌未能歸來表示擔憂,並開始思考那些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死亡的人會發生什麼。在奧古斯丁的帶領下,基督教在受到諾斯替主義和新柏拉圖主義的影響下,發展出一種新的靈魂觀,認為靈魂能夠脫離物質世界而獨立存在。人類靈魂的存在意味著它們在死亡後會存活下來,根據神的審判,將轉移到非物質的天國或地獄之中,或者是無法洗禮者的新境界-煉獄。
這與一神論的另一個區別在於基督徒對於奇跡的信念,在這當中,神被認為是從自然界之外干預歷史的存在。古羅馬哲學家以及後來的各種思想家提出異議,認為這樣會違反神本身的自然法則,因此基督徒不得不更加徹底地將神與自然宇宙分隔開,以顯示這種可能性。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也有類似的新柏拉圖主義傾向,將神看作是在歷史中行動的存在,然而自然宗教則認為超自然的存在是自然宇宙的一部分。
在現代,對於宗教進行科學化的一大嘗試可追溯至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斯的《宗教經驗的多樣性》。詹姆斯認為,所有宗教統攝其心靈體驗的核心,就是一種有時能改變生命的個人事件,個人感知到萬物之間的連結為一個整體。他撰寫道:
「若要將宗教的生活廣泛而通俗地概括,可以說它存在於相信隱形秩序的信念之中,而我們的至善在於與之和諧調整自己。」
自然宗教的某些方面(即僅靠人類理性能夠得知的宗教真理)在不同文化中都能找到,雖然這些真理的完整性有所不同,程度也不一。現代一些科學家如英國生物學家魯伯特·謝爾德瑞克認為,新的發現與亞里士多德的靈魂觀相吻合。他相信磁力、重力和量子力學等力量也表明了在自然界中存在非物質的力量。
無論是從歷史還是現代的研究可以看出,自然宗教與一神教之間有著深刻的聯繫與演變過程,它們的觀念如何影響我們今天的宗教信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