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法律中,聯邦法規匯編(CFR)是由美國聯邦政府的執行部門和機構制定的普遍且永久的規範的編纂。這些規定在聯邦法典中以50個標題的形式展現,涵蓋了聯邦監管的廣泛領域。每年,聯邦法典的版本作為《聯邦登記冊》的特刊由聯邦登記辦公室(屬於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和政府出版辦公室出版。此外,聯邦法典還在線上以電子版的形式每日更新,這給予了公眾更為便捷的訪問方式。
雖然這些規範持續生效,聯邦法典的印刷版每年只會發行一次,並按照預定日程進行更新。
《聯邦法典》的創建源自於國會對執行機關授權,讓其針對某一領域發佈規範。這些法規被稱作「授權法」或「授權立法」。授權法一般包括兩個部分:實質範圍和程序要求。實質範圍通常使用類似「部長應制定規則以達成某種目的或範圍」的語言,而程序要求則通常涉及《行政程序法》、《文書減少法》、《規範靈活性法》等法律的規定,這些法律要求包括公眾意見徵集及分析這些規則的成本效益。
這些程序的目的是保證公民的參與並使執行機關的法規制定過程更加透明與公正。最終,這些規範的編纂將形成正式的聯邦法典,這些法規被稱為「執行法規」。
隨著規範首先在《聯邦登記冊》中公布,聯邦法典被劃分為50個主題標題,每個標題下又細分為章、部分、條款和段落。隨著對新規範效果的持續評估,其更新頻率不斷提高。
聯邦法典的演變歷程顯示它是一個動態的文件,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有新的變更與編輯。
由於規範內容的經常更新和變動,追蹤這些變更的影響具有挑戰性。僅僅依靠規則、字數或頁數的簡單統計是遠遠不夠的。這一點在政府法規中尤為顯著,因為它們涵蓋了從農業到環保、交通到商業,各行各業的法律要求。
在《聯邦登記冊法》於1937年修訂之前,原本計划每五年對所有已經生效的規定進行一次完全的編纂。隨著時間的推移,尤其是在1963年和1967年後,聯邦登記辦公室開始逐年出版修訂版本,顯示出對不斷變化的政治及社會環境的適應。到2014年,隨著數位化的發展,立法者提出的《聯邦登記冊現代化法案》希望將這一程序進一步簡化,但也引起了公眾對信息可及性的擔憂。
根據美國法律圖書館協會(AALL)的一項調查,許多公眾、圖書館員、研究者及小商業主仍然依賴印刷版的《聯邦登記冊》。
歷史上,隨著民族需求及社會發展的變化,聯邦法典的需求及其內容的調整反映了美國政府對執行功能的適應與回應。不同時期的政策背景也經常影響規範的針對性及全面性。
可以說,聯邦法典的創建和演變是應執行機關權力的需求而來,自有其歷史背景與法律依據,且它秉持著適應時代及社會需求的特性持續發展。最終,這一過程引發了一個問題:在面對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時,我們怎樣才能保證執行機構的權力運作不會損害到公眾的知情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