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中,人格類型指的是對個體心理的分類。與人格特徵相比,人格類型的存在仍然充滿爭議。有人認為,類型涉及人之間的質的差別,而特徵則可以被理解為數量上的差異。根據類型理論,例如,內向者和外向者被認為是兩種基本不同的人類類別。然而,在特徵理論中,內向和外向則被視為一個連續的維度,許多人處於中間地帶。
有效的人格類型能夠揭示和增加對個體的認識和理解,從而提高預測臨床相關資訊的能力,並發展有效的治療策略。
在不同的人格類型分類中,對於不同的氣質和人格特徵的描述有著廣泛的文獻支持。這些分類系統旨在描述正常的氣質和人格,並強調不同氣質和人格類型的主要特徵;這些學說大多數屬於心理學的範疇。另一方面,人格障礙則是精神病學的工作,這是一個以疾病為導向的醫療專業,並且在《診斷與統計手冊》(DSM)中進行分類。
“類型”這個術語在心理學中並沒有一致的使用方式,並且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混淆。此外,由於人格測試的得分通常遵循鐘形曲線而非明確的類別,這使得人格類型理論在心理測量研究者中得到了相當的批評。一項研究直接比較了“類型”工具(MBTI)和“特徵”工具(NEO PI),結果發現,特徵測量在預測人格障礙方面表現更佳。由於這些問題,目前的人格類型理論在心理學界已經不再流行。大多數研究人員現在認為,僅用少數離散的類型無法解釋人類人格的多樣性。他們建議使用特徵模型,例如五大因素模型。
一種早期的人格類型指示理論是基於四種氣質系統的加倫學說,基於希波克拉底的四種體液模型;擴展的五種氣質系統於1958年發布。人格類型的另一個例子是A型和B型人格理論。根據這一理論,急躁且以成就為導向的人被歸類為A型,而隨和、放鬆的人則被指為B型。這一理論最初提出,A型個體面臨冠狀動脈心臟病的風險更高,但實證研究並未支持這一主張。一項研究表明,A型性格的人更可能發展出人格障礙,而B型性格的人則更有可能成為酒精中毒者。
卡爾·榮格在《心理類型》一書中的理論工作中提出了較具影響力的想法。1912年發表的德語版,揭示了榮格對類型學的興趣源於他希望調和西格蒙德·佛洛伊德和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的理論,並確定自己的觀點與他們的不同。榮格聲稱:“在試圖回答這個問題時,我遇到了類型的問題;因為正是個人的心理類型從一開始就決定並限制了一個人的判斷。”
在書中,榮格將人們歸類為主要的心理功能類型。他提出了兩對二分法的認知功能:理性的(判斷)功能:思維和情感,以及非理性的(感知)功能:感覺和直覺。榮格認為,心理象擬是一種適應和導向的裝置,由多種不同的心理功能組成。每一種功能不僅有其行為表現,還會受限於個人的性格特點。
焦慮——出現負面情緒時,心智影像反覆盤旋的傾向,與榮格的心理類型有著重要的關聯。特別是,內向與情感維度與焦慮感的傾向存在顯著的相關性。榮格的模型建議,個性主要的維度是內向與外向。內向者更喜歡透過反思、保留和專注的興趣來與外部世界互動;而外向者則更適應外部世界,喜歡參與、社交和表達自我。
那麼,你是否曾思考過,自己究竟屬於哪一種人格類型,並且這種認知對你的日常生活有何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