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植物的世界中,cultivar一詞愈發引起人們的關注。這個特定的術語源於“cultivated variety”,指的是經過精心選擇以滿足特定需求的栽培植物。在人類的干預與選擇下,cultivar獲得了獨特的特徵,並在繁殖中得以保留這些特徵。透過分株、根部和莖段扦插、嫁接以及組織培養等方法,這些植物得以繁衍生息,繼續傳承其顯著的特徵。
「cultivar是人類活動的直接產物,這不僅僅是一種植物,更是一種文化與智慧的結晶。」
cultivar的命名則遵循著《國際栽培植物命名規則》(ICNCP),這有助於科學社群精確地交流信息。不過,並非所有栽培植物都可稱為cultivar。horticulturists更傾向於將這個術語視為“栽培品種”的代名詞。以玫瑰、茶花、喬松和杜鵑花等常見觀賞植物為例,這些都屬於經過選擇和育種而成的cultivar,展現了人們在色彩、大小及植物形態上的需求。
此外,全球的農作物幾乎全都是經過選擇的cultivar,特別是在產量、口味和病害抵抗力等特徵上表現突出。幾乎沒有原生植物被用作食物來源。尤其在林業中,所選擇的樹木也因其高品質和結構特性而受到青睞。
「cultivar是人類選擇與自然進化相結合的產物。」
眾所周知,cultivar並不等同於植物的學名,而學名的使用嚴格遵循特定的規則。造成這混淆的原因,是因為cultivar的定義來自於更廣泛的術語cultigen,這是指因人類意圖而進行選擇或改變的植物。簡單地說,所有的cultivar都是cultigen,但並非所有cultigen都是cultivar。
在早餐桌上出現的美味豬肉臘腸、色澤誘人的水蜜桃或是一盆盆悅目的花卉,這些都是cultivar的具體例子。從古代開始,人類就已經在進行植物的選擇與繁殖。希臘哲學家泰奧弗拉斯特斯早在公元前370年至285年就已察覺到從野生植物中選擇和培養後所產生的種種變化。他對這些因栽培而改變的特徵具有敏銳的洞察力。
「植物的特徵形成與人類的選擇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進入現代以後,關於cultivar的命名和保護問題也變得越來越重要。為了促進植物育種、保護新出現的品種,各國開始推動植物育種權的法律保護。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要求新培育的cultivar必須在特點上具備明顯的區別性和穩定性。這些規範是希望保障育種者的利益,同時促進農業的發展。
cultivar的命名通常會包括科學拉丁名涵蓋其屬和種,後面再接著一個cultivar epithet,通常使用地方語言。例如,著名的“甘迺迪”土豆的完整名稱為 Solanum tuberosum 'King Edward'
,這個名稱明確地指向一個特定的cultivar。
「每一個獨特的cultivar都應有其獨特的名稱。」
此外,擁有植物育種權的cultivar通常會有一個“商業別名”,使其在市場上更具吸引力。然而,這些別名不屬於法定名稱的範疇。因此,對於消費者來說,準確了解cultivar名稱與商業名稱的區別至關重要。
在整個cultivar的發展過程中,法律、選擇和繁殖都起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在滿足人類需求的同時,不斷地推陳出新和科技創新,使得cultivar成為現代農業和園藝中的關鍵。然而,隨著科技進步和農業全球化的推進,今後的cultivar將會如何演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