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植物學的領域中,「cultivar」這個詞彷彿是一把鑰匙,將愛好者和專家引向栽培植物的奇妙世界。這個名詞是「cultivated variety」的縮寫,指的是經過人為選擇,以特定特徵為目標的栽培植物。這些植物在繁殖時能夠保留這些特徵,形成穩定的群體。透過各種繁殖方法,如分根、切枝、嫁接及組織培養等,育種者能夠成功地確保這些特徵的延續。
「cultivar」的名稱由國際栽培植物命名法典(ICNCP)規範,並非所有栽培植物都符合cultivar的標準。
知道cultivar的定義後,我們會發現它的實際應用範圍相當廣泛。在園藝方面,許多流行的觀賞植物,如玫瑰、茶花和杜鵑,都是由育種和選擇產生的cultivar。這些植物因其花色、形態或其他優良特徵而受到青睞。此外,當今世界的農作物幾乎全是cultivar,這些作物都是為了改善產量、風味和抗病能力而精心挑選的。
植物學家Liberty Hyde Bailey於1923年創造了「cultivar」這一術語,體現了他對文化影響植物特徵的認識。他強調,cultivar是一種因為栽培而出現的植物變異,能夠在繁殖過程中穩定保留其特徵。因此,不同於植物學上的品種,cultivar的範疇更加注重人為的選擇與培育。
Plant breeders expect legal protection for the cultivars they produce.
在現代,cultivar的命名和保護也變得愈加重要。隨著植物育種權的增強,新的cultivar受到法律保護,使負責人能夠擁有專利權,這樣他們所培育的植物不易被盜用。根據國際植物品種保護聯盟(UPOV)的要求,新培育的cultivar需要具備「獨特」、「統一」和「穩定」的性質。這意味著,cultivar需具有能夠明顯區別於其他cultivar的特徵,並在反覆繁殖中持續保留這些特徵。
每一種獨特的cultivar都有其獨立的名稱,這不僅有助於學界的溝通,也便利了消費者的辨識。這些名稱通常由植物的拉丁學名和後綴的cultivar名稱組成,例如「Solanum tuberosum 'King Edward'」,後者即為cultivar名稱。根據《栽培植物法典》,cultivar的命名需遵循國際標準,這些名稱至關重要。
另外,當我們提到cultivar時,似乎也必須了解cultigen這個概念。cultigen是指所有經過精心挑選或改良的植物,而cultivar則是cultigen的一種具體形式。所有的cultivar都是cultigen,但並非所有的cultigen都具有cultivar的地位。因此,cultigen可視為一個更廣泛的概念,涵蓋了由於人類活動而在培育中出現的所有植物變異。
隨著基因改造技術的進步,基因改造植物也開始進入cultivar的行列。這些植物經過遺傳物質的人工植入,即使在命名上帶來了挑戰,仍引發了植物學界的廣泛關注。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栽培植物法典》,這類植物的集體命名通常較為困難,因其不斷處於開發中,導致提名的「cultivar」名號變得更加模糊。
在國際舞台上,不同國家的植物育種者和專家聯合組成了國際cultivar註冊機構(ICRA),負責維護特定植物群的命名和記錄。他們的目標是避免同一物種中發生重名,維持植物命名的穩定性。
環顧目前的市場,我們不難發現,商業經典的名稱往往吸引消費者的目光。這些名稱通常被稱為「貿易名稱」,而這些名稱隨著不同國家的推廣,更具可變性。透過適當的名稱記錄,消費者能夠跨越語言障礙,準確辨識植物品種。植物零售商希望取用更具吸引力的名稱以取代拉丁學名以增強市場競爭力。
為何我們在栽培與規劃植物時,無法忽視cultivar的地位與重要性?這不僅涉及到科學的準確性,更牽動著我們對植物多樣性的深刻理解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