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7年,新加坡開始建立自己的軍事力量,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轉捩點,因為該國在1965年從馬來西亞獨立後,面臨著安全和防衛的挑戰。當時,政府決定實施國民服務政策,徵召所有合格的男性公民和第二代永久居民,這不僅是對國家的責任,也是對個人及家庭的期盼。
「強大的軍事力量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新加坡自獨立以來,僅擁有約1000名士兵。在那個年代,英國政府決定撤回駐在新加坡的軍隊,這一舉措迫使新加坡認識到必須依賴自身的軍事能力來保護國家。於是,國民服務制度在1967年生效,成為國防建設的基石。
1967年3月14日,國民服務修正法案正式通過,所有18歲的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須服役。服役的期限最初為兩年,這一制度的設計借鑒了以色列和瑞士的國民徵兵制度。首批約9000名在194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出生的年輕人被徵召參軍,以強化新加坡的軍事力量。
「建立軍隊的根本原因有兩個:一是新加坡的總人口僅約550萬,以常規軍隊無法守護國土;二是希望促進各族群之間的和諧。」
這個制度的設立不僅僅是軍事需求的反映,它還致力於增進社會各族群之間的團結與和諧。在服務過程中,來自不同背景的國民共同接受訓練,建立了跨種族的友誼和信任。
截至2022至2023年,新加坡武裝部隊人員的總數大致為445,000。其中每年約有50,000名全職國民服役人員(NSFs)接受兩年的訓練。然而,國民服務的角色遠不止於此,從滿足基本防衛需求到今後的國際任務,這一制度不斷發展進步。
「國民服務不僅是個人義務,還是構建強大國防的基石。」
從服務結束後,這些全職國民便成為準備就緒的國民服役士兵(NSmen),他們還需要在接下來的十年裡定期參與訓練與演習。這一機制不僅確保了部隊的戰備狀態,也讓國民保持與軍隊的聯繫。
根據1970年的徵兵法,所有符合條件的人都須服役,這並不僅限於男性。所有年滿16歲半的男性公民和第二代永久居民必須註冊。雖然女性公民和永久居民不在服役之列,但有些職業技術人員在特定資格下也可獲得豁免。
「從教育到健康,每一個年輕人都將面臨為國家服務的考驗。」
根據新加坡的法律,某些群體包括醫療條件不合格者和特殊職業人才可豁免服役。現行的制度考慮了社會的多樣化,確保了公平原則得以維持,因而得到了廣泛的支持。
新加坡藉由國民服務制度的實施,迅速從零開始建立起了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它不僅是對外防衛的屏障,更是國民身份認同的基石。即使在面對全球變化的今天,這一制度依然是新加坡安全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未來,新加坡是否能夠維持這一平衡,持續激發每位國民的責任感與團隊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