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貧困的成因錯綜複雜,無論是國家、地區,還是與其他國家的比較都表現出其多樣性。然而,透過微觀與宏觀的視角,我們可以發現導致貧困的共同因素。這些因素的探討不僅涵蓋了行為、結構和政治理論,還涉及到個人行為、社會結構以及決策機構的影響。
行為理論著重於個體行為,這些行為受激勵和文化的驅動;結構理論強調人口統計和勞動市場的背景,而政治理論則認為權力和制度會影響政策,進而導致貧困的發生。
根據世界銀行的標準,生活在每天收入低於$2.15的人被視為極端貧困。這一標準主要適用於低收入國家。相比之下,中低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的貧困標準則有所不同。這些標準考量了各國的經濟差異,使得發達經濟體中的絕對貧困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貧困情況,而相對貧困則更多地存在於經濟發達的國家中。
社會主義認為,貧困的根本原因在於資本、財富和資源的不均勻分配,這種分配偏向於「富裕精英」。社會主義者主張應重新分配財富,以促進最廣泛的社會利益。
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結構的不平等是導致貧困的根源,經濟體制必須改變才能解決貧困問題。
新自由主義者則認為,貧困源於市場的集中化和政府對於商業的單一擁有。在這一觀點中,政府和私人部門需要達成平衡,讓經濟活動在競爭和責任的環境中茁壯成長。
有學者認為,美國貧困人口的大規模監禁與新自由主義的政策有關,這是一種對經濟邊緣化人群社會不穩定的應對方式。
根據國際食品研究所的研究,貧困的主要原因包括缺乏資產投資、教育不足、信用獲取受限和某些族群的經濟排斥等。
戰爭、犯罪和暴力是導致貧困的主要原因,經歷政治動亂的國家的貧困水平普遍高於相對和平的地區。
殖民影響和氣候變遷被認為是導致貧困的兩大宏觀因素。經濟學家認為,殖民歷史造成的經濟結構不穩定以及環境變化所引發的糧食安全問題,加劇了貧困的循環。
根據世界銀行的研究,若不進行必要的干預,到2030年,全球將有超過1億人因氣候變化而陷入貧困。
從微觀的個體行為到宏觀的政治決策,貧困的原因複雜且多元。各國的歷史、社會結構、經濟策略以及自然環境無不在影響著貧困現象的形成。在面對日益嚴峻的貧困挑戰時,我們究竟該如何找到一條有效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