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從可再生的水產資源中獲得持續的生物、環境及社會經濟利益。當魚類、貝類、兩棲動物、爬蟲類及海洋哺乳動物等目標生物能夠年復一年地產生生物剩餘時,就可被視為可再生漁業。透過科學管理,這些資源可以在不降低未來生產力的情況下進行合理的捕撈。
「現代漁業管理被稱為基於明確目標和一系列管理手段的政府管理系統。」
生態系統方法已成為漁業管理日益相關且實用的方式之一。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的定義,漁業管理是「集信息收集、分析、計畫、協商、決策、資源分配和法規制定及執行於一體的綜合過程」。
漁業管理應明確基於政治目標,這些目標能夠反映社會的需求。典型的政治目標包括:
「漁業管理的政治目標需要具體的管理規則作為支持。」
國際間的漁業管理規則通常基於1995年聯合國FAO會議上達成的非約束性《負責任漁業行為準則》。在許多國家,漁業管理通過政府部門來執行,通常設有專責的漁業部門。目前有四種類別的管理手段,先是技術措施,其次是捕撈配額系統等。
個別可轉讓配額(ITQ)系統限制總捕撈量,並分配相應份額給漁民,這種管理方式已有助於防止漁業崩潰。另一方面,則是針對老年母魚的管理,研究表明大型老年雌魚在維持漁業生產力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漁業管理的成功與否,取決於對人類及其行為的有效管理,而不僅僅是管理魚類。有效的漁業管理應考慮到所有利害關係者的需求,商業漁民依賴捕魚為生,因此規範的變更可能會對整個社區的經濟造成重大影響。
漁業中的腐敗行為對資源的分配及管理帶來負面影響。研究顯示,許多決策往往缺乏高質量的數據支持,這限制了漁業管理的有效性。
氣候變遷對漁業的影響顯著,如水溫上升、栖息地變動等,這些因素都在影響魚類的生長和繁殖。未來需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鞏固漁業的可持續性。
「漁業管理的目標應是重建生態系統,而非僅僅實現可持續性。」
生態系統基礎的漁業管理理念已經在一些地區實現,透過多元的生態視角來全面評估漁業的健康狀況。這意味著不僅要考慮目標魚種的生物學需求,也要兼顧整個生態系統的完整性。
隨著科學進步和國際間的合作,未來的漁業管理需要有更全面的思考,關注不僅是維持資源的生產性,更提高生態系統的韌性。現今,我們如何能確保漁業資源的持續性和生態系統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