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醫療保健主要依賴私營部門提供的醫療設施,並通過公共計劃、私人保險和自付費用組合來支付。美國是唯一一個沒有全民醫療保險系統的已開發國家,且其相當大比例的人口缺乏健康保險。儘管美國在醫療開支上高於任何其他國家,無論在絕對數字上或作為GDP的百分比,然而這筆支出並未必能轉化為較其他發達國家更好的整體健康結果。
“美國政府在COVID-19疫情期間展現出的疫苗發送速度遠超以往。”
隨著人口健康服務的可及性取決於收入、種族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健康保險的覆蓋面差異顯著,特別是對於老年人和低收入群體來說,聯邦計劃如醫療補助(Medicaid)和醫療保險(Medicare)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美國的醫療系統一直是激烈的政治辯論和改革努力的主題,尤其是在醫療成本、保險覆蓋和護理質量等領域。2010年的《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曾試圖解決其中的一些問題,儘管挑戰依然存在。
美國的醫療體系可以追溯到殖民時期。那時候,家庭和鄰居通常會為生病的人提供協助。進入19世紀,醫療實踐開始專業化,根據“盎格魯-美國模式”,這些新興的醫療專業人員逐漸獲得國家的授權,自我管理醫療事務。隨著醫學院和專業組織的建立,醫生的培訓和認證過程也得到了標準化。
“美國在醫學創新方面位居全球首位。”
然而,醫療服務在城市與鄉村地區之間仍存在差異。隨著時間的推移,醫院的概念逐漸滲透進入社會,導致了眾多公共和私人醫院的創建。二戰後,美國醫療保健出現了重大擴張,增加了服務的可及性。1946年通過的《希爾-伯頓法案》(Hill-Burton Act)提供了聯邦資金用於醫院的建設,而醫療補助和醫療保險則於1965年首次設立,專門服務老年人及低收入群體。
與大多數發達國家不同,美國的健康系統並未為整個國家的人口提供醫療保健。1977年報導指出,美國是唯一一個沒有某種形式的國家健康保險或通過國有醫療系統直接向公民提供醫療服務的工業化國家。大多數公民的健康保險主要來自於私人保險和各類聯邦及州計劃的組合。
“所有OECD國家總是見證到的現實是,1980年以前,只有美國沒有達成全民或接近全民覆蓋的目標。”
直到2017年,透過與雇主相關的集體計劃,約有1.5億人擁有健康保險,其他主要來源包括醫療補助(7000萬人)、醫療保險(5000萬人)、以及由平價醫療法案創建的健康保險市場(大約1700萬人)。然而,根據一項研究,73%的平價醫療法案市場上的計劃都有狹隘的供應網絡,限制了選擇和訪問醫療服務的能力。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顯示,美國的預期壽命從1990年的75.2年上升至2010年的78.6年,但在2021年跌至76.4年,這是近二十年來的最低點。影響這一下降的因素包括事故、藥物過量、心臟疾病和肝病、以及自殺等。相比之下,其他如日本的壽命預期就高達84年以上。根據《國家研究委員會》的一項研究,如果考慮作為17個高收入國家的話,美國在嬰兒死亡率、心肺疾病、青少年懷孕、傷害、謀殺率和殘疾率等方面,居於榜首,因此是高收入國家中壽命預期最少的。
美國醫療系統的複雜性及高昂的費用引發了持續的爭論,關於健保覆蓋、質量,以及國家應該如何進一步改革系統的討論徘徊不前。在這樣的一個龐雜體系中,醫療保障的可及性不僅僅是經濟問題,还涉及到社會公義。面對其他國家的進步和自身的現狀,我們是否能想像一個更公平的醫療體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