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的專業性不僅在於其內容的複雜度,還表現在使用的術語與表達方式。普通人在面對法律文件時,經常會感到困惑,這背後隱藏了什麼樣的秘密?如何才能讓法律文本更具可理解性,讓更多人受益於法律的保護?
法律寫作不僅僅是事實與論證的簡單綜合,更是一種具有高度技術性的表達形式。法律文件的形式與風格往往使人感到距離,以下是幾個重要特徵:
法律寫作強烈依賴權威性,任何主張都必須用引用來支持。
在法律寫作中,作者必須用引用來支持自己的論點,這與其他寫作類型的引用方式有所不同。美國的法律引用系統由兩本競爭的規則手冊定義:ALWD Citation Manual和The Bluebook。
法律寫作重視前例的作用。一位律師在撰寫合約時,如果手頭已有類似的合約,經常會對其進行修改後再利用。這種「模板」使律師的工作更高效,但也造成了某種程度的僵化與依賴。
法律文書中大量使用技術性術語,這些術語主要可以歸類為四類:
法律寫作的正式性特點使得這類寫作常常使用冗長的句子和複雜的結構。儘管有些形式的使用是必要且有益的,但太多的形式化會妨礙普通讀者的理解。
法律寫作的正式性應適應讀者的需求,尤其是需要與非專業人士溝通時。
法律寫作的分類可分為兩大類:法律分析與法律起草。在法律分析中,預測性分析和說服性分析是最常見的形式。法律起草則創造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本,如契約和遺囑。
法律備忘錄是最常見的預測性法律分析形式,它的目的是通過分析相關法律權威和事實預測法律問題的結果。
說服性文件,如動議或簡報,旨在說服決策者做出有利於作者客戶的決定。這類文檔的風格通常更具修辭性,與法律備忘錄相比,說服性寫作更具主觀性。
當法律起草時,創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則不需要引用法律權威,通常更側重於文本的清晰性與易懂性。然而,在實踐中,許多律師常常依賴於舊有的模板,這不僅影響了法律文件的現代化,也讓法律變得遠離普通民眾。
隨著法律文字的形式化程度上升,對於普通人來說,法律的理解與接觸變得更加困難。
法律語言運動旨在推動使用更清晰易懂的語言,從而讓法律文件更加易於理解。一方面,法律文本的公眾可理解性至關重要,另一方面,倡導者指出,法律文件不應過度依賴於複雜的術語。
法律術語(Legalese)是指過於繁複的法律語言,這樣的語言使普通人難以理解。這類語言的使用不僅造成了法律信息的獨占,還使得很多人因無法理解自己的權利而無法有效維護。
現代法學院的法律寫作課程越來越強調簡潔與直接,儘管這與律師們繁忙的事務的現實狀況形成了對比!如何平衡法律的專業性與普通人的理解需求,似乎成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在法律寫作日益複雜與技術化的今天,專業術語的使用是否正在阻礙大眾對法律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