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全球化的世界中,計算時間的方式不僅僅是形式上的改變,更是文化、宗教和社會價值觀相互交織的結果。公元前(BCE)和公元後(CE)這兩個術語作為格里曆的年號標記,提供了對於時間的更廣泛理解,以避免出現宗教上的偏見。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探索CE/BCE的起源、發展及其當前的社會意義,並挑戰讀者對於時間和歷史的看法。
公元前和公元後的概念最早出現在公元525年,由基督教修士迪奧尼修斯·埃克西瓜所提出。他以耶穌的生日為基準,建立了以「主的年份」為參考的紀年系統,目的是取代當時主流的「烈士紀年法」。這一紀年方式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歐洲廣泛普及,並在731年被英國的比德修士進一步推廣。
「主的年份」成為當今我們所熟悉的AD和BC的基石。無疑,它與基督教歷史交織,對於那些非基督徒來說,這樣的紀年法存在著潛在的排他性。
「粗俗時代」這一術語最早出現於1615年,當時的天文學家約翰·開普勒使用它來區分不同的紀年。這一術語意在指代當時的普遍年代,也就是基督教紀年法。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接受「公元前」和「公元後」這樣的中立稱呼,這樣的改變不僅是語言的演變,更是文化的反映。
「共同時代」這一名稱意味著無論個體的信仰如何,我們都可以以同樣的方式記錄歷史事件,這對不同背景和信仰的學者來說至關重要。
隨著學術界對於BCE和CE的接受程度上升,這些術語在全球多個地區的實際應用情況也各不相同。在澳洲,儘管有報導稱學校課本將使用BCE/CE標準,但仍受到廣泛的抵制。在美國,許多學校已經開始將CE/BCE作為主要的歷史課程標準,反映了對多元文化的尊重。
「不同文化在時間的計算上可達成共識,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必然要求,因為我們的歷史早已相互交織。」
支持者認為,使用BCE和CE對於非基督教的學者來說,是一種開放包容的態度,能讓他們在學術交流中不必妥協自己的文化信仰。反對者則指出,這些術語依然使用基督教徒所定義的年號,並未達到真正的中立性。這樣的爭論使得CE和BCE在某些圈子裡成為一個敏感話題。
「儘管選擇的命名方式有所不同,但其實質意義未必有所變化。」
在全球互動日益頻繁的今天,對於時間的理解,顯然不僅僅是數字的計算,也包含著其背後的文化和信仰。因此,CE和BCE不僅是歷史的記錄,更是一種文化認同與尊重的表達。這樣的改變引發我們深思:在日益多元的社會中,如何對待這些歷史與信仰的交織,才能夠真正實現包容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