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列為保護建築(listed buildings)是那些被認為具有特別的建築或歷史價值的建築物,應該享有特殊的保護。根據英國的法律,這些建築由不同的機構進行保護:英格蘭由Historic England負責,蘇格蘭由Historic Environment Scotland負責,威爾士由Cadw負責,而北愛爾蘭則由社區部的歷史環境部門負責。通過這種方式,英國保護其文化遺產,並避免這些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遭到不當更改或被拆毀。
一座列為保護的建築,一旦被認定為有特殊價值的建築,任何拆除、擴建或改建的行為都必須獲得當地規劃當局的許可。
儘管在1882年的《古老紀念建築保護法》中已經對一些“古老紀念”進行了保護,但在其後的很多年裡,對擁有佔用建築的業主施加的限制仍舊受到抵觸。二戰期間,德國空軍的大規模轟炸導致英國一大批具有建築價值的古老建築受到嚴重損壞,由此讓英國政府意識到擇優保護建築的必要性。因此,數百名建築師和保護古蹟組織的成員展開了一場不同尋常的計劃,試圖列出這些受到威脅的建築。
設定為遺產的過程被稱為“指定(designation)”。這是指根據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標準,將具歷史、考古、建築或藝術價值的資產進行法律保護。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建築都能被認定為“列為保護”的建築,但是即使是沒有正式列為保護的建築,如果被認為有遺產意義,仍然可以在規劃過程中受到重視。
列為保護的建築往往代表著特定的建築風格和歷史,反映了一個時代的文化與藝術成就。
願望被列為保護的建築必須具備某些資格,這些資格包括年齡、稀有程度、建築的美學價值等。歷史英格蘭組織已建立了二十個建築類別的指導,幫助評估哪些建築應該被列為保護建築。當前的法律制度中,建築物可被分為三個等級:
在英格蘭,如果某個建築希望被考慮列入保護名單,必須向國務卿提交申請。每一個申請都由歷史英格蘭進行評估,並提供相關建議。之後,國務卿將決定是否將該建築列為保護建築。這一過程易於透明化和公眾參與,有助於提高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
隨著時間的推移,英國內部對於列為保護建築的制度進行了多次改革旨在簡化相關過程,以便更好地保護那些具有歷史價值的資產。雖然一些文件及法案已提出,但仍有部分提案未能成功通過,因此業界對於保護建築的未來仍舊充滿期待。
一座建築的價值不單在於其外觀,更在於其承載的歷史和故事。
隨著社會的演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愈發被人們重視。列為保護的建築不僅能夠保護人類的寶貴歷史,還能激勵未來的建設與文化交流。那麼,如何更好地平衡保護和發展的需求,讓這些歷史建築在當今社會中繼續發揮其應有的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