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13769》由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2017年1月27日签署,迅速成为全国法律挑战的焦点。该命令旨在限制来自七个以穆斯林为主的国家的旅行,这些国家包括伊朗、伊拉克、利比亚、索马利亚、苏丹、叙利亚和也门。在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后,数十起法律挑战随之而来,主张该命令违反美国宪法及联邦法规。面对这种情况,为何《行政命令13769》会引发如此广泛的法律反响呢?
该命令意在暂停这七个国家的入境,并限制难民接收的政策,特别是优先考虑特定宗教的难民。
在发布《行政命令13769》后,仅在1月28日至31日的短短几天内,几乎有50起案件在全国联邦法院提起。法院对此迅速作出反应,授予临时救济,包括多项临时限制令(TRO),阻止执行该命令的主要部分。其中由华盛顿州的一家联邦法院发布的主要临时限制令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该临时限制令特别阻止行政部门执行《行政命令》中关于暂停来自七个国家入境90天的条款。
特朗普政府对临时限制令提出上诉,这一上诉被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使得该条款大部分得以继续适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特朗普于2017年3月签署了新命令《行政命令13780》,该命令将伊拉克从名单上移除,并进一步放宽一些豁免条件。然而,该命令在3月15日再次遭到夏威夷联邦法官的部分阻止。
2017年6月,最高法院部分允许上诉法院早前对该命令的禁令进行暂停,同时将案件定于10月进行口头辩论。参与挑战该命令的各方,包括私人个人(其中一些人在命令发布后被限制入境或被拘留)以及华盛顿州和明尼苏达州的检察总长。其他组织,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也挑战该命令。
15名民主党州检察总长共同发表声明,呼吁该行政命令“违宪、不符合美国价值且不合法”。
至2017年9月,特朗普政府再次透过《总统公告9645》取代《行政命令13780》,意在更永久性地对这些国家实施旅行限制,并新增了北韩和委内瑞拉。这些法律挑战源于多种法律基础,涵盖了宪法和法规的多层面问题。
《行政命令13369》主要挑战的法律基础包括移民和国籍法(INA)以及行政程序法(APA)。后者要求政府机构的行为必须合理不武断、不恣意。特朗普在其行政命令中依赖的是1952年设立的《移民和国籍法》中的一条规定,赋予总统广泛权限,但1965年法令中的非歧视条款则是挑战的另一个重要法律依据。
法律专家指出,特朗普的命令可能违反1965年法规的非歧视条款,并认为此法律挑战可能是颇具说服力的。
参加挑战的法律团体指控该命令违反了宪法,包括程序正义和平等保护条款。他们主张政府不应剥夺个人的自由权利,特别是针对特定国籍的个体。此外,挑战者还提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设的建立条款,该条款禁止政府对特定宗教持偏见。
总之,《行政命令13769》的发布引发的法律挑战,除了反映对移民政策的广泛关注,也涉及到对美国基本法治及宪法权利的质疑。最终,这些挑战让法庭必须面对一个根本性问题:在国家安全和个人自由之间,政府应该如何取得平衡?
面对如此复杂的法律挑战与宪法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政府在行使其权力时,如何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又维护国家安全,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吗?